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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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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事情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在这事发生的时候,我就问过你,小萧是怎么说服煤老板的?” “她说煤老板见她有诚意,而且真心欣赏我们的设计。”郑伦的说辞,还是那时候的样子。 “不,实际上,她擅自减免了煤老板十二万块的费用,而这笔钱是她自己垫上的。她这么做全都是为了你啊。” “为了我?”郑伦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伪装和刻意,他的神色再自然不过了,那么震撼、那么慌乱,“为了我?” “这下,你不能再否认她对你的感情了吧?你不能再说我是无中生有、无理取闹了吧?萧之惠她并没有把你当做哥哥或者朋友,她一直暗恋着你。直到你和我闪电般结了婚,她才知道,她的暗恋是多么没有意义。可现在她要把你从我的手中夺走了。”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再也不想对郑伦欺瞒什么。就算他会被萧之惠感动,会对她心生怜惜,这也是我迟早要面对的。 “不,这太不可思议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不敢。”我承认,“我担心你在知道这些后会对她另眼相看,而不再只是把她当所谓的‘妹妹’,毕竟她为你付出的并不止这十二万块。你难道不会感动吗?”见郑伦默默不语,我只好继续说:“在萧之惠对我亲口炫耀这些之前,我就已经听吴哲说过了。吴哲是钟情于萧之惠的,不然,他也不会答应帮她,将这件事瞒得这么彻底,不然他也不会与萧之惠假冒情侣,帮她吸引你的注意力。” 郑伦的眉头越皱越紧,像是一时无法吸收这么多的信息:“小萧喜欢我,吴哲喜欢小萧?吴哲帮助小萧来吸引我的注意力?” 这好像是有点儿说不过去,但从表面上看,事实的确如此。又或者,吴哲自有他的打算。 这时,萧之惠和吴哲从餐厅大门走了出来。我们四个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发现了对方。在目光又这样紧紧地胶着了几秒之后,郑伦对我说:“上车吧,我们走。”我立马蹿上了面包车,而车子也是立马蹿了出去。 一路上,郑伦都默不作声,我那通填鸭式的讲述,他需要时间来慢慢消化。我知趣地闭着嘴,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第二天,郑伦在出门前被我一把拉住,我苍白地问了一句:“你还好吧?” 郑伦耸了耸肩:“还好,就是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去找萧之惠谈一谈吧,至少让她知道,我已经把这些都告诉你了。”“为什么?”郑伦问。我慑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大家还是把话说开了比较好。”郑伦叹了一口气:“你怎么不早点儿这么想呢?怎么非要瞒了我这么久才说呢?小仙,我们到底是不是夫妻?为什么中间总像是隔着些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谁错了?而错,又错在了哪一步呢? 第三十四章 别了,“小仙女装店” 中午,董陈诚又来“小仙女装店”找我。最近,他也许看出了我的不如意,所以对我越越殷勤。这一次他竟抱了一束玫瑰花来。 “又是这张苦瓜脸,我说唐小仙啊,你是生活在旧社会吗?”董陈诚打趣我。 “新社会也是有贫富差距的,谁规定穷人不能苦着脸?”我满脑子都是钱的符号。之前我之所以没有把萧之惠的秘密揭发给郑伦,除了担心他会动摇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想自己筹出这笔钱,还给萧之惠。只有这样,我才认为自己没有被萧之惠踩在头上。不过,我的生意路始终坎坷,而且,我也没魄力去卖肝卖肾。我总在想:还没到那个节骨眼儿吧? “怎么,生意又不好了?”董陈诚自己把花立在了墙角,好像根本不是送我的,而是买来为店面增色的。 “马马虎虎,总之没法指望它让我奔小康。”至多,混个温饱。 董陈诚双手撑在我面前的桌子上,盯着我:“明天我带同事过来,略尽绵薄之力。” 我紧紧地靠在椅背上,与董陈诚保持着距离:“不用了,我正在考虑,把店转出去。” 这是我新兴的念头。倘若我把店面转租出去,回收上几个月的租金,再把现货甩一甩,说不定还真可以凑出个不菲的五位数来。卖了自己的“事业”, 总比卖了器官要好吧? 不是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吗?我是留得器官在,不怕没事业。 “啊,你打算不干了?”董陈诚好像比我还介意。 “正在考虑,主要是我现在急需用钱。”越说,我就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 “你需要多少钱?没有别的办法了?非要结束这个店?”董陈诚一连串吐出这么多问题来。 “如果有别的办法,我也不会打这个店的主意。”这里就像我的另一个家,在这其中,我就有归属感。这里的每一样物件,我都了如指掌,就算闭着眼,它们也能出现在我眼前。而更重要的是,“小仙女装店”就像一条我才刚刚走了一半的路,而现在,也许我要停下来了,也许我再也看不见前面的风光了,之前的跋山涉水、千辛万苦,仿佛失去了它们的意义。 “你到底需要多少钱?也许我帮得上你啊。”董陈诚唤回了我的思绪。“不用了,这是我自家的事,是我和我老公的事。”我故意搬出“老公”与他划清界限,“你一个外人,不好插手吧?好了,你快上班去吧。”说完,我不由分说将他轰出了店外。 之前,郑伦对我的疏远,让我对董陈诚的接近采取了欲拒还迎的态度。也许是为了报复,又也许是因为寂寞,我默许了董陈诚成为“小仙女装店”的常客。但现在,这种荒谬的交往必须要停止了。经过了这两日的跌宕,我发觉我的心中除了郑伦,再没有第二个人的位置。郑伦,是住在我心中的人。 想及此,我对“小仙女装店”的不舍,就又多了一分。那天阴雨绵绵,我和郑伦在这里第一次相见,他吃着糖来找牛肉干。然后,他为我做了招牌,翻修了店面,而我逼着他为我买了戒指,带我登了他的家门。就这样,他糊涂而又匆匆地娶我为妻,而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在三十岁之前告别了单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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