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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瞧瞧,这节奏。才我一言她一语两个回合,真相就大白了。一开始,我以为“佳伶”是叫“家玲”,后来我才知道,她叫“伶仃一人”的“伶”。多大意的父母,为了让闺女伶俐,不惜捎带脚让她伶仃到了三十岁。

  “她不是没男朋友吗?”我记得小甜说过。

  “是没男朋友啊,不过有心上人。”小甜说得像煞有介事。

  “什么人?怎么又会被你抢了?”我不由得好奇。

  这时,店内来了客人。小甜手疾眼快,连手势带嗓音齐齐奉上:“欢迎光临。”

  我第一次在客人面前杵成树桩,不用动口,也不用动手。小甜在客人面前,一改叫我姐时的那种女娃嗓音,改为了一种一听就知道是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导购语调。小甜的手也相当细嫩,摸在衣服上给人一种抚摸贵重品的感觉,这也是优秀导购的一大特色。我看得频频颔首。

  果然,客人出门时没有空手。小甜乐颠颠地将三百六十大元交给我,女娃音随之重现江湖:“姐,你看我合不合格呀?”

  我慢下节奏:“先说说,你怎么抢走了人家的心上人。”我可不会引狐狸精入室。有一个萧之惠,我已经焦头烂额、杯弓蛇影了。

  “前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个男的,又高又帅、又成熟、又有钱。佳伶一眼就看上人家了。”小甜一边数着手指头,一边说着那整齐而又简练的排比句。

  “佳伶看上了?你呢,你没看上?”看着小甜双颊绯红,不用她答,我也知道答案。尤其是那个“帅”字,几乎让她口水淌下。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若不是爱钱爱疯了,皆会以貌取人。回想我唐小仙交第一个男朋友时,也正处于这不足二十岁的妙龄。他是学校里的响当当的角色,身形颀长、五官英气,打篮球时肌肉紧实,弹吉他时眉目清秀。我注视着他的身姿,常常觉得自己不吃不喝也可以长命百岁。虽说他因幼年丧父而致使一颗小心脏坚强到几近坚硬,进而致使我们“性格不合”,但我在颇长的一段时日中,仍因留恋他的相貌而坚持不与他结束恋情。

  小甜唤回我的神思:“我看没看上他不要紧,要紧的是,他看上我了。”这下,更像煞有介事了。

  这二女抢一男的好戏从头到尾是这样的:几天前,衬衫店迎来了它开店以来最具吸引力的一名男客人。三十岁的佳伶犹如枯木逢春、春心荡漾。用小甜的话说:“我都听见她的心跳了,扑通通,扑通通。”不过,那男客人却对十九岁的小甜殷勤备至,既问了她名字,又问了她年龄,还对她说了再见,而他们也真的再见了。那几天中,那男人又来过了两次,一次买了领带,一次买了领带夹。

  小甜双手捂住脸:“我已经没脸面对佳伶了。”她的目光从手指缝间望向我:“而且她现在面对我时,也更加没有好脸色了。呜……”小甜竟装哭,哭得是干打雷不下雨。我投降:“好好好,我考虑看看,如果我真要请导购,第一个请你,好不好?”小甜立马雷过天晴。

  这孩子,躲也不知道躲远点儿。从墙那边躲来墙这边,佳伶若真想追缉她,还不就是从追两步变成追十步这么简单的事?为了不让“小仙女装店”受到牵连,我在小甜即将出门的那一刹那,又拉住了她:“妹子,听姐劝。要跑,就跑远点儿,跑到佳伶找不到的地方去。”

  小甜对我的忠告嗤之以鼻:“她找不到我的地方,那帅哥不就也找不到我了吗?”

  “他,他就没留下张名片,也没找你问电话号码?”我只觉不可思议。

  “没,没呢。他不好意思啊,他来不及啊。”小甜自说自话。

  这下,换我嗤之以鼻了:“这叫哪门子横刀夺爱啊?这八字还没一撇呢。”

  代沟,真是老么宽、老么深的代沟。我长她十一岁,像是和她活在两个星球上。不过,这下我倒是可以聘用她了。我一不用担心与我同龄的佳伶会像她这么无中生有,追缉她至此;二也不用担心我的夫君郑伦会被她这来自“幼稚星球”的生物所吸引。

  而小甜口中的帅哥,已被我从脑海抛向浩瀚的星海了。人家只是碰巧在买衬衫时同小甜寒暄寒暄,又碰巧又去买了领带和领带夹,仅此而已,回头客而已嘛。

  郑伦在网上再三选择,最终选中了云南。电话中,我一口应允:“云南好啊,彩云之南,诗情画意不亚于欧洲。”郑伦听出我无意中的话中有话:“媳妇儿,我们迟早去欧洲。”我又故意纠缠:“迟是多迟,早是多早啊?”郑伦道:“再迟也迟不过你有生之年。”我气结,哼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郑伦订了三天后飞往昆明的机票,而三天后等我一飞,“小仙女装店”的首名导购小甜也会随之正式上任。我应允了她一个月一千两百块的底薪,以及百分之五的营业额分成。而她则须从早九点工作到晚九点,一周放工一天,不仅要负责招呼客人、阿谀奉承,还要负责新衣样品的熨烫和店内的卫生清洁。我的身心突然自由了。虽说一个月要付出一笔不小的人工工资,但我却觉得自己真正升任为了老板。

  孙佳人终于放过了唐家,回她自己家去作威作福了。

  晚上她给我打电话:“小仙姐,你说我是不是很聪明呀?焦阳他果然不出我所料,把我请回家了。”我一个人独占大床:“很聪明的那个人是我唐小仙,是我让你去降伏你婆婆的吧?”孙佳人的婆婆想必是个朴实的老太太,是属于初进城而心怀忐忑的那一种。她见因自己的进城而导致儿子打跑了儿媳妇,想必又心怀愧疚。也许她已成天念叨,叫儿子低头接回儿媳妇,但可惜儿子始终拉不下脸。这时,她孙佳人在我唐小仙的点拨下,放下身段去示好,自然水到渠成、合家团圆。

  孙佳人面对我的功劳打马虎眼:“哎呀,总之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喽。”

  有一句话,是那样说的:东边不亮西边亮。可我想说的,却是这样:她孙佳人那边亮了,我唐小仙这边却不亮了。

  萧之惠又出幺蛾子。

  她又把山西煤老板这块掉地上了的肥肉活生生地给捡了起来。我在深更半夜被郑伦的电话吵起来:“媳妇儿,有钱了,我们有钱了。”我五迷三道:“是你在做梦啊,还是我在做梦啊?”郑伦的声音一清二楚:“我们谁也没做梦。你听清楚啊,山西煤老板那生意,又回归我们‘伦语装修’了。”我一个机灵坐直身:“什么,你说什么?怎么这么突然?”郑伦一副人正不怕影子斜的语调:“刚刚小萧打电话告诉我的。”

  我忙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整。妈的,这大半夜的,那狐狸精竟敢给我夫君打电话,以为我不敢打折她的腿吗?这夫妻分居真不是回事儿。

  郑伦在那边火上浇油:“这次,小萧真是功臣啊。媳妇儿,我们去欧洲好不好啊?”

  我对尊荣华贵的“欧洲”二字充耳不闻,却脱口而出:“她如何作了功臣?她从了煤老板?”郑伦不悦了:“唐小仙,我最后对你讲一次,小萧她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我也不悦了:“那你就能随便连名带姓地教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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