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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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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盗”的反复 “盗”,原意是看到人家的器皿就会贪婪地流口涎,存心不善。 《荀子·脩身》中称,“窃货曰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也有定义,“窃人之财犹谓之盗。”“窃货”、“窃人之财”,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偷东西。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称“窃书不能算偷”,实乃是一种诡辩。偷乃小人之举,所以庄子说,“君子不为盗,贤人不为窃。” 大者盗国,小者盗墓。两种行为中都是“盗”,但不同的是,前者是偷活人,后者是偷死人——发死人之财。 从盗墓史是来看,盗墓的动机大概有四类:图财、报复、游戏、巫术。 盗墓最原始动机,似乎并不是为了财,应该源于报复——对仇家和政治对手的报复。试想,最初的墓里空无一物,盗之何用? 盗墓史上那么多“辱尸”现象的出现,不少与报复是绑捆在一起的。盗墓狂人伍子胥,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动机,才掘开了楚平王的墓,“鞭尸三百”。 春秋时期的齐懿公在与邴歜争夺田产中失败,后来当上了国君,把邴歜的墓掘开,拖出尸体“而刖之”,就是把他的脚从他的尸体上给剁了下来,以示惩罚。 为了报复,有的还把尸体挖出来,与兽骨一起焚烧,深化辱尸的目的。据《明史》记载,大盗赵鐩把明臣焦芳祖先的尸骨从坟内盗掘出来,与牛骨马骨一起焚烧,羞辱焦芳。 最有意思的报复出现在隋初人王颁身上,把仇家的尸骨头烧成灰搅到水喝了。他听说父亲王辩让南朝陈高祖陈霸先杀了,悲痛欲绝。陈灭亡后便欲去掘陈霸先的万安陵。陈陵很大,一夜恐怕掘不开,担心事情败露。于是王颁喊上其父亲生前手下的士兵一千多人,“诸人请具锹锸,一旦皆萃。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 但盗墓最主要的动机还是图财,持这种动机的应该是正宗的典型的盗墓者。 曹操当年没有军晌时,便是靠盗墓来维系军队供给的。曹操这个盗墓狂人,是中国历史第一个设置盗墓机构的人。其在军中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职,有几十个人专门负责“盗墓业务”,打到哪盗到哪,哪座陪葬多盗哪座。汉梁孝王刘武的豪华墓冢,就是曹操派人给盗掘的。曹操在打开墓穴后,亲临现场,指挥取宝。《水经注疏》记载:“操发兵入砀,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室数万斤。” 无独有偶,本为宋臣的刘豫降金后,于公元1130年被金国扶植为“大齐皇帝”,建立傀儡政权齐。刘豫与金人合伙掘毁北宋帝王陵,他好象盗墓盗上了瘾,效法曹操,设立“淘沙官”专事盗墓,将境内的古冢旧坟一掘干净,给河南中原一带的陵墓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可以说是一次灾难。 现代的盗墓狂人孙殿英对清东陵下手,也是对陵中的随葬宝物馋涎欲滴。盗得的宝物价值连城,从乾隆墓中盗得的九龙宝剑,从慈禧口中的夜明珠,还有一批名贵的古玩、字画等,据说分别送给了民国要人蒋介石、宋美龄;慈禧的枕头“金玉西瓜”送给了宋子文。让人痛心的是,更多的被盗文物如今不知流落何方,无法找回。 盗墓有官盗和民盗之分。曹操、孙殿英之类属于“官盗”,而更多的盗墓者属民盗,其数量无法统计,只能用多如牛毛来形容,有不少民盗靠盗墓发家致富。 清光绪年间举人徐珂辑编的《清稗类钞·盗贼类》里,记载的广州盗墓高手焦四,便是盗得一座陪葬丰厚的古墓,一夜暴富。至如现在我们身边的不少文物贩子腰缠万贯,背地里也是靠“盗”。 在几种盗墓动机里,比较变态、或者说另类的,是游戏和巫术。 汉广川王刘去,就是游戏盗墓者的代表。晋人葛洪编著的《西京杂记》记载,“国内冢藏,一皆发掘”。刘去不缺吃不缺花,盗墓图的是乐趣,凡与他一次盗墓的,谁盗到陪葬品属于谁,所以他的身边聚集了一帮这样的“玩主”。 比刘去变态的是南朝时陈宣帝陈顼次子陈叔陵。陈叔陵是一个极其好色之徒,不论是少妇,还是未婚女孩,只要有点姿色,他见到了就要霸占。他还有一种怪癖,喜欢玩弄死人骨头。《南史》(卷65)记载,陈叔陵“又好游冢墓间,遇有茔表主名可知者,辄命左右发掘,取其石志、古器并骸骨肘胫,持爲翫弄,藏之府库。” 因为信奉巫术导致的盗墓事件,在史上也不鲜见。明正统年间,山东济南一带民坟被盗现象很严重,原因是当地流行一种巫术——“打旱骨樁”。遇到大旱之年,当地人便认为是死人得罪了上天神灵,要把刚死下葬不久的坟墓掘开。旱骨樁的“打法”很野蛮,就是“伐新葬冢墓,残其肢体。” 但在实际盗墓事件中,盗墓动机往往并不是单纯的,都比较复杂。如楚霸王项羽,其兵在盗秦陵时,便有报复和劫财的双重目的。历史上多次发生的农民起义军干的盗墓事件中,盗墓者也都带有多种情绪。《后汉书·刘盆子传》记载,汉末赤眉军盗墓西汉诸陵时,“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把陵中陪葬品取走不去,还要“奸尸”,令人发指。 除了上述四种原因外,因迷信风水而引发的盗墓事件也很多,详见书中相关章节,在此不再赘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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