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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


  “应该可以吧,送那么多钱再不给办事,那咱们还不告死他们啊。”

  “其余的我回去找家里说说,我家肯定有,我去求妈妈,这么大的事儿无论如何他们也要帮咱们……”骆蔚坚定的说,那一刻,胸中升腾起了一团火,那是一种因爱而生的勇气,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这团火烧得她热血沸腾,也烧得她那张俏脸明艳动人起来。

  “骆骆你真好!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李玉庚激动的抱住了她,使劲在她脸上亲了一口,“骆骆,有你这句话我就开心死了,我不去日本了,真的,不去了,省得你还得跟家里张嘴,我决定就守在这里,守着你,好好奋斗,早晚我们会获得幸福的。”

  “不嘛,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努力试一下好了,尽力而为,成了当然好了,不成我们也没有遗憾。”

  “那……好吧!谢谢你亲爱的,和家里说的时候也别让爸爸妈妈太为难,不行就拉倒。”李玉庚说着还是难掩开心,忍不住咧开大嘴笑了,“还有,我的大研究生,你刚不是说我和你出去总躲躲闪闪不敢见人吗,今天晚上我就带你去我们学校参加一个晚会,”骆蔚笑嘻嘻的说,那神情象极了做了好事等待别人夸奖的孩子,但很快她的脸就被玉米那张激动的长脸覆盖。

  两人拥吻在一起。

  唉……

  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啊!总是那么旁若无人,以为两个人一起就是整个世界,总是那么的悲喜无常,任性而为,又总是那么的疯狂那么热烈!至于明天至于未来,那不消说,全都是玫瑰色的,恋人的眼里,只有爱,才是永恒的。

  恋爱中的骆蔚那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她的这一席话这一为爱付出真心的决定会让她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整个青春和几乎全部的幸福即将为此葬送!

  不过这没啥好奇怪的,翻开历史的画卷,史海钩陈,人们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先人都会在某个青春激昂的日子,跟骆蔚一样,为一句话一个信念一个决定,改变着一个又一个或闪亮或凄惨或什么的人生,直至改变整个世界。毛泽东、林肯、希特勒、哥伦布……生命之海扬起的命运风帆就是那样的一句话、一个决定,殊途同归,从没有什么大不同。

  春末夏初的校园里,一棵棵硕大的柳树结满了雪白舒展的仔絮,随和煦的风飘散,纷纷扬扬不急不徐的漫天飞舞,象承载孩子梦想起飞的纸飞机,象翩翩起舞的姑娘张开的白裙,最后落在绿油油的长满不知名小花的草地上,黄昏来临,这一切又被西下的夕阳罩上一抹羞涩的桔红,煞是好看。骆蔚带着被她精心打扮过的李玉庚出现在这片草地上。

  赵梅、张丽香、李舒还有其他一对对身着盛装的青年男女早就到了。晚会已经开始,见骆蔚带着男友过来,赵梅和张丽香非常高兴,以主人的身份走上前来迎接他们。

  “哎呀宝贝儿,你可来啦,就等你们俩呢!”赵梅离老远就高声喊着扑上来拥抱了骆蔚,然后作势欲扑李玉庚,被张丽香假意栏腰抱住,“不许耍流氓不许橇行!”说完阿香婆转过脸来一本正经的冲骆蔚开玩笑:“这位姑娘,这里没你啥事儿了你可以走了,这位老玉米今晚就归我和梅子啦……”

  “就是,坚决霸占良家帅哥!捏捏捏捏捏(学香港笑星周星弛狞笑)”赵梅说着还是走上前搂了一下李玉庚的肩膀,双簧配合得异常默契,然后四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李玉庚以前就见过这两人也时常听骆蔚提起,但还是没想到这两个人这么疯这么搞笑,原有的拘束也因此一扫而空。

  晚会相当成功,先是自由活动,聊天侃大山,很多人说起各自的恋爱经过和浪漫遭遇,加上阿香婆赵梅两个活宝现场烘托,气氛非常热烈,有笑声尖叫声不断。那时候的大学生已经相当开放,甚至有人还会说起色情笑话,而且除了骆蔚和李玉庚,其他人一点也不觉得脸红。

  接下来是跳舞时间,跟着一台手提式音响发出的音乐,所有青年男女载歌载舞,尽情欢乐,先是跳集体舞,跟是交谊舞,张丽香还不知从哪找了把吉它,弹唱了一首老歌。

  天山脚下,是我美丽的家乡,当我离开它的时候,就象那哈蜜瓜,断了瓜秧

  白杨树下住着我心上的姑娘,当我离开她的时候

  就象那都它尔,闲挂在墙上……

  骆蔚和李玉庚本来都很封闭,从没有机会参加类似的活动,开始显得有点放不开,但赵梅和张丽香一直很照顾他们俩,慢慢的也就放松下来,当李舒带着骆蔚跳舞时,她远远的看到笨拙的玉米正顶着赵梅的头吃力的学着慢四,转到这边时,赵梅就冲她喊,瞅你家老玉米啊,都快把我的鞋踩烂啦,脚都踩肿了,回去你得赔我啊!

  李玉庚面目潮红,笑得很开心;骆蔚也高兴极了,这一天真是值得纪念的一个甜蜜日子。

  晚会结束前,所有人都围坐在一起,夜幕下每人手捧一支蜡烛,共同对着苍天、大地,许下心愿。烛火映红了一张张稚嫩却充满活力与期待的脸。

  燃烧青春,燃烧爱情。

  第十一章

  1997年8月16日,星期二,晴,

  今天是我关进“绝望地牢”后的第900天,我鲁宾逊鲁大哥在绝望岛上呆了28年,我冯滨逊这才两年多,我昨晚搬手指头算过,和他比起来我的万里长征这才走过六百多里地,还早着哩。不过我在地牢里走过的路可不短了,今天又来回走了七千八百九十六步,按一步一米算,我这两年已经走了六千两百一十六公里,一万两千多里了,又读了一千六百一十四本书,书上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万里路我是走完了,万卷书我估计也快了,因为我发现我现在看书越来越快了,一套鹿鼎记五本我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光了,那速度,风驰电掣(CHE)(注:不认识的字加拼音),衔枚疾走,快马加鞭,迅雷不及掩耳,哈哈,看我又会了好多词,一写就按不住的往外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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