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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薛葵不知道会约在大野料理,有些奇怪;再看满桌菜肴,竟和昨天点得一模一样。

  “真巧,昨天我和同事才来过。”

  “对对对,要多参加社交活动,别老是窝在宿舍里读书。”她除了包之外还拿了一个大垃圾袋,沈玉龙拨弄了两下,“这是什么?衣服?”

  “有毒的。”

  沈玉龙立刻把手缩回来。

  “哎呀,葵葵,我都说过很多次,不要做这一行。整天和有毒试剂打交道,对身体不好。大舅给你换个工作——海关怎么样?女孩子嘛,不要太累了。”

  “再说吧。现在这边合同还没到期呢。”

  薛葵意识到何祺华一直在打量她,便抬眼冲他一笑。

  “葵葵同十年前一模一样,还是个学生么,一点也没有变。”

  他在私家侦探的照片上看见过现在的薛葵,有微笑,有大笑,有平静,有热闹,有旖旎风光,也有细水长流。但那都是同卓正扬黏在一起所表现出来的生机。现在她突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他面前,不施粉黛,穿一件朴实的格子呢牛角扣外套。没了卓正扬的护航,这美人顿时令他那颗衰老的心重新期待地跳动起来。

  “多谢。”

  她看何祺华身边的辛媛,殷勤布菜,服侍周到,一副老夫老妻的模样,心下洞明。她觉得自己前一阵子的耿耿于怀,真是十分可笑又无谓;但立刻醒悟现在这种心态更滑稽。哦,原来我也需要优越感,需要证实了辛媛并不值得卓正扬爱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同他交往下去。

  现如今她的劣性又在卓正扬的放任下渐渐抬头,以锐不可当之势,撕破层层伪装,摇旗呐喊,威胁着要让卓正扬看清她的真面目——不过是个脆弱多疑,又妄自尊大的平凡女子。她和沈西西的惟一不同,不过是一个透过旁人聚焦自己,一个透过自己聚焦旁人——薛葵就是这样无能为力地看着自己如何在强光下挣扎而狼狈,丑陋而虚伪。

  何祺华看她慢慢品尝面前的珍馐佳肴,似乎神游天外一般。她的神态,她的举止,已经和十年前大不一样。以前的她多么敏感易怒,又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蹩脚得令他心痛。可那才是真正的薛葵,他要让真正的薛葵回来。

  “我还真是老了。”何祺华自嘲,“今天心血来潮,同人打了几杆,按了两个小时才恢复过来。真是不认老也不行。葵葵,你说呢?”

  “哪里,”薛葵轻声慢语,“我记得您以前特别喜欢唱一首歌《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大家都夸薛葵会说话,沈玉龙立刻觉得外甥女的书没有白念,这大学生应对作答就是有本事。正要夸她两句,电话响了,他出去接听。是地税局的戚自强,他一面应付着一面走,无意中旁边包厢的门开了,看见卓开的卓总同格陵市商业罪案调查厅的张警司正在吃饭,于是互相点了个头示好。他又继续同戚自强斡旋——戚自强同人在洗脚城捶骨,叫沈玉龙也去,当然也就是叫他去买单。到了年底,税务上面的事情哪个老板敢不陪着小心?

  “好的,好的,好的,我马上来。”沈玉龙爽快地答应。他重又进来包厢,想着满座的人,他也很难同何祺华说上几句话,还是应付戚自强比较着急,“何老,这戚处说是有紧要事,我得立刻赶过去。你看……”

  “是吗。”何祺华伸伸手,示意他把电话拿过来,“我来听听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喂,戚处吗?我是何祺华……哈哈,托福托福……这就是有天大的事情,吃完饭再谈,行不行?……嗯,好的好的,一定一定。再见。”

  他把电话还给沈玉龙。

  “行了。过两个小时再去,他们一时半会也完不了。”

  “哈哈,那就听您的了。葵葵,吃这个羊肝,对眼睛好。”

  沈玉龙心想万幸,否则他走了,葵葵肯定不会愿意和这些人坐在一起吃饭。她有知识分子的通病,太清高,看不起生意人满身铜臭。以前叫她出来玩,她也总是绷着脸,活像玷污了她的书卷气似的;不然就笑得极假,纯粹应付。殊不知出来吃个饭唱个歌什么的,也就是娱乐一下,在座哪一个的年龄不是足以做她的长辈了,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可这只是老伎俩。何祺华借戚自强使力,把沈玉龙调开,又要做得刀切豆腐两面光,叫人看不出什么破绽。众人安安乐乐地吃完这顿饭,谈的都是生意上的事情。薛葵同辛媛两个人虽然同为女性,但并没有怎么交流。席间有人问起为何薛葵近年来都不出现,她只说是学习太忙。于是又有人批判起这教育制度不完善,女人就不应该有博士研读资格,免得在实验室里消耗青春。薛葵笑而不语。饭后沈玉龙开悍马送薛葵回宿舍。他的驾驶技术太差,怕转弯倒退之间刮花了车,就弃车和薛葵一起慢慢地走。他在楼道里硬是塞了一沓钱给她,要她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别苛着自己。薛葵当然是千恩万谢,又问了一番姬水家里的情况。

  沈玉芳的车祸一直都是沈玉龙的痛处,虽然出钱给妹妹装了假肢,但仍觉不够,远远不够。

  “要不是为了乐乐,我早和你舅妈离婚了。唉!这老婆子,只会累人累物。”

  “舅妈现在好吗?”

  “反正一年多没犯毛病。大概是乐乐快回来,最近情绪特别好,还想过来看看你。”

  “别来!她要多休养。”

  两人又闲闲地说了几句,沈玉龙就走了。薛葵不想上去再下来,就在门洞里等着。她的宿舍在三楼,能听见盘雪出来阳台晾衣服,玻璃推拉门一阵阵响动,还有抖动衣物的声音。有只流浪狗跑过来,哀哀地叫,渴望地嗅嗅她提着的垃圾袋,知道没有食物,失望地跑开。

  何祺华的加长宾利终于出现在巷口。

  他们迟早是要面对面地坐下来谈。辛媛早被支开,只有何祺华坐在暖意融融的车厢里,脱了外套,穿一件铁灰色开领毛衫。他自保鲜柜里拿出一盅枫糖递给她,又要去开威士忌。薛葵冷漠地看了一眼,摇头阻止。

  “戒了。”

  何祺华毫不在意她的疏离,把枫糖放到一边。枫糖曾经是她最爱的甜食,一次可以吃下十盎司;浇上一点威士忌,更是人间绝品。微醺的时候,她两颊红彤彤,对住窗户吹风,放声歌唱;而他会从后面搂住她,闻她身上甜甜的气味,顿觉销魂蚀骨。

  “戒指合适吗?我订的是五号半的戒围,比你以前的尺码小了半号。”

  薛葵推开枫糖盅,把手里的垃圾袋往桌上一放。

  “我只是个小人物,受不起如此重礼。心领了。”

  他摸摸头发,并不尴尬,也没有把婚纱收回去的意思。他快五十岁,竟然还满头乌黑,也不稀疏,不得不说是保养得极好。虽说大眼睛的人容易显老态,但他的面皮并不松垮,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下巴有些凸出,算得上坚毅;不像沈玉龙那样三层叠在一起,让人生腻。

  “葵葵,我要退休了。”

  “恭喜。”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你喜欢哪个?”

  “我喜欢格陵。”

  他抚摸着裹了小羊皮的胡桃木把手:呵,她有戒备心。

  “我记得你说过,想做个牧羊女。可是,你又喜欢吃魁北克的枫糖。住的地方房间不能太大,因为你怕空旷;游泳池又不能太小,因为你喜欢游泳。”

  他面前的美人看来有些急躁,紧紧锁住了两条眉毛,拼命忍耐。

  “说重点。”

  “嫁给我。”

  “绝不。”

  他紧接着她的话尾求婚,一点喘息的余地也不留。但薛葵料定了他会这样说,即刻厉声拒绝。整场意料之中的对话,仅仅持续了一秒半。车子依然在缓速前进,滑入繁华夜色,画一个圆,从起点回到终点,毫无进展。

  何祺华从鼻腔里吭了一声。格陵百分之六十七的动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绿化覆盖面达百分之九十五,空气极其清新,陪她的那段日子通体舒畅,百病全消。可再回到北京,他竟然患上鼻炎,十年以来只赖于一只鼻孔呼吸,要慢慢习惯。此番再度踏上格陵的土地,病情还是毫无起色。

  他想,多住些日子,可能会好些。

  “葵葵,我们都没老。所以这中间的十年,应当消失。在我的身边,你可以随心所欲,永远做十五岁的薛葵,有周身的缺点也没关系。这个世界上,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也不会有人比我更能包容你。”

  真好听。他总是一语中的,知道她害怕什么,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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