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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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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陷阱 对财富和资源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之一,这在任何历史阶段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们获取财富和资源的方法应当是符合自然规律和法律规范的。现实中绝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财富,但也有一部分人采取了非“道”的获利方法,由此导致各种违法犯罪,传销就是其中之一。 自2005年颁布实行《禁止传销条例》起已近三个年头,可是传销并没有淡出人们的视线,相反还时不时占据社会版的头条。为什么在政府大力宣传传销违法并严厉打击的大背景下,还会有如此多的人火中取栗——甘冒法律的重罚而沉溺于传销的神话之中?更令人费解的是,这其中不乏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传销组织到底运用了何种高明的手段将那些对传销半信半疑甚至完全抵触的人网罗进去,并使其一步步陷入其中?要了解其中的奥秘就必须了解传销组织所采用的的心理学招术。 将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生活经历的人聚合在一起,是传销组织通过精神控制得以实现的。这一精神控制简而言之就是用某种理念、机制、群体目标对个体的心理与行为实施约束,使人们心甘情愿地去接受和遵从。它可以使人放弃原有的东西,产生观念、态度、行为上的改变,这种改变我们视之为“洗脑”的结果。精神控制有一套完整的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如下: 树立信念——告诉参与者所从事的是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伟大“事业”,是不可多得的创业机会。把握这个机会对自己、家庭、对他人都是有利的,可以得到利已与利他的双赢效果。你去“拉人”,说服别人参加,是在为别人提供赚钱的机会,即使手段上可能有欺骗,但目的是良好的,这是种善意的欺骗。 鼓吹精神——宣传创业是艰苦的,艰苦的生活是对精神的磨练,并能丰富人生的经历。凡成大业者必须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传销组织中的所有人,除了行业内的等级不同之外,不分以前的职业高低,都一起滚地铺、吃没有油的白菜土豆。组织者们强调这样不仅可以锻炼参与者的意志,而且为将来的事业打好人际网络,无形中强化了个人对团队的归属感。 制造氛围——一是感情氛围,让每一个参加者体会到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得到的情感互动,用温情去打动、融化,使参与者忽视了温情背后的自私目的;二是相互激励的氛围,不论个人的实际能力如何,所有的人都给予他充分的肯定和赞赏,激发他的自信心,使他产生情绪的亢奋和自我评价的错觉;三是共同努力和参与的情绪氛围,每一个人都无比热爱这一事业,让参与者在群体气氛中体验到奋斗的快乐。 建立机制——表现为惩罚与奖励的运用。对拉来下线的,及时兑现奖金,对怀疑动摇的,实施各种制约。通过群体效应,实现相互之间的监督和鼓励。 拉人入传销组织的过程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并不是靠单一的手法就能实现的。单纯的灌输、说教、制约并不能足以使人产生观念的转变,精神控制的实现是多种手法综合运用的结果,在这整个过程中又抓住了诸多的人性弱点。 财富的诱惑。任何的陷阱都是针对人们内心的贪念而设。王浩的内心深处渴望一夜暴富、出人头地,这就使得传销有机可趁,所以当许久没有联系的朋友宋建明以发财为诱饵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上钩了。 隔离。异地的邀约使得新参与者陷入隔离的境地。传销的地点远离参与者原来工作、生活、学习的地方,这样,他就与自己熟悉的环境相隔离。如此既方便了组织者控制,同时也切断了参与者求援的途径。传销的组织者们会叮嘱“新朋友”不要带多钱,而且不准看电视、看报纸、上网,这是把参与者与社会信息相隔离。这样一来,在一个相对孤立的境地,他所能听到的、看到的、接触到的都只是和传销有关的东西,而且所有的人和事都给你一个信息:传销是对的,你应该参与。用不了太长的时间,参与者就会产生动摇,渐渐怀疑自己最初的定论。 “首因”效应。在平常的生活中,很难想像一个人受朋友邀请去做客,晚上睡觉前,朋友还会给他洗脚。但在一些传销组织里,这是“行规”。当新朋友来到一个陌生的团队,受到热情到过分的接待,被欺骗的想法会被降到最低限度,想与这个集体融为一体的愿望促使他们与那些人互动,于是,找出谅解他们把自己骗来的理由是容易的。这即是非法传销组织在新人身上所实现的“首因效应”,也叫“第一印象效应”。 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传销的组织者们充分运用了心理学中的从众原理,亦即利用群体效应打消参加者对安全与否的疑虑。获得安全感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会有一个起码的思考:这件事对不对,这样做行不行,做了值不值,有没有什么风险。但是,我们也会有这样的生活经验,当参加某个活动时,参加的人数越多,大家的热情越高,就会越相信活动本身的可行性。在进入传销组织后,王浩看到的是一群斗志昂扬、雄心勃勃的“淘金者”,他们不厌其烦地向他灌输前人成功的秘诀,以群体意志动摇、迷惑他原本的认知,甚至通过一些游戏中众人的一致性的行为让他对自己的判断进行反思。相应地,群体的“鼓励与关爱”使他对参加该组织和活动产生起码的安全感。 消除罪恶感。传销的组织者们还需要突破参与者的罪责感。罪责感是制约我们做出违反道德和法律等规范行为的心理防线,特别是当参加者要采用骗人的方式去拉下线时有无罪责感就尤为重要。在传销组织中,组织者往往通过系统的方法消除参与者的罪责感。一是宣扬活动的合法性和利他性。如混淆传销与直销的界线,将传销活动夸大为前途光明的合法事业,强调拉下线的行为是在帮助对方,是善意的欺骗;二是营造浓厚的情感氛围,让每一个参加者体会到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得到的情感互动,用温情去打动、融化,使参加者通过对“家”的信任发展为对组织和事业的信任;三是采用信息隔绝的方式创造利于洗脑的条件,在传销组织中参加者只能听到一种声音,那就是我们的事业合理合法、前途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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