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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


  一个身着夹克头发花白的老伯背着手迎面走来。舒曼还没开口,他就先问,“你是舒曼吧?”

  “……”

  “进去吧,快进去,奇奇在里面等你呢。”老伯面目和善,指了指山庄,“明伦打电话过来,说你到了,奇奇要我来接你,怕你迷路。”

  舒曼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奇奇?这名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进去吧,外面风大,瞧你的脸都冻红了。”老伯笑着说。

  舒曼这才慢慢地走向大门。古香古色的一扇大门,红漆铜环,门口还蹲了两只石狮子。门两边连接着高高的院墙,迈进大门,是一个幽深的天井,左边是两株粗壮的石榴树,枝叶凋零,右边种了两株高大的海棠树,可以想象,一到春天,这里一定是一派花荫遍地蜜蜂嗡嗡的景象。这很像是旧时大户人家的四合院,除了大门,三面都是木楼围抱在一起,厢房长廊非常古朴雅致。舒曼正探头探脑地张望着,左边楼上传来一声轻微的咳嗽,一扭头,只见某人站靠着过道的栏杆,穿了件睡袍,面无表情地朝她挥了个手势,示意她上去。舒曼愣在原地没动,他就很不耐烦地嚷道:“还愣着干什么,你想冻死在那里吗?”

  十七年前。

  林仕延得知儿子出事,第一时间从美国赶回了离城。人命关天,他知道,这小子这一次怕是在劫难逃。

  他已经是头发斑白了,大半都是为这小子操心操的。

  原本收养这孩子是为了弥补心中的歉疚,可是收养后,林仕延心里的歉疚反而有增无减,因为他没能教好这孩子;原本他给予了这孩子全部的爱和期望,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儿子林然和林希都位居其次,可是付出的结果不仅是失望,最后竟是绝望;原本以为把他带到美国,让他接受西式的教育,能让他走上他父母在世时想都不敢想的人生道路,谁知西式自由散漫的教育却把他教成了一个活脱脱的“混世魔王”。

  六岁,在美国读小学。当时还叫“奇奇”的杜长风进校门第一天就跟同学打架,把金发碧眼的外国同学打得头破血流。从小学到中学,林仕延为他换了不下二十所学校。洛杉矶的小学换遍了,无人敢收,迁到加州,情况稍有好转,学校换得不多,可经常不是被老师遣送回来,就是被警察用警车送回来。

  这时候林仕延考虑到,西式的教育只会让这小子越学越堕落,正好他想送林然回国接受正统的东方文化,就决定把奇奇也送回国,也许换个环境,这小子能改邪归正也不一定。

  奇奇在美国的名字叫Sam Lin,回国前,林仕延将他改回了他原来的姓“杜”,并取了个很诗意的中文名字“长风”。都说名字隐喻人的命运,林仕延后来想,他真不该给儿子取这名,以至于成年后他真的像一阵风,来去无踪,而且风和“疯”谐音,实在是真正的不祥。

  林仕延先把长子林然安排进离城师大,又将林希安排进省城的医学院学医,林家毕竟是医学世家,既然长子林然无心从医,那么次子林希就必须承担继承父业的重任;至于养子Sam Lin,最让林仕延头疼,最后只得捐了大笔钱给离城音乐学院,给Sam Lin买了个位置,音乐学院就在师大隔壁,林仕延的初衷是希望林然能学好中文的同时,看好弟弟。

  在离城师大,林然当之无愧是全校瞩目的焦点,回国前就已经是享誉欧洲的钢琴王子,难免经常被媒体追踪,林然一度成为全校学生,尤其是女生的偶像。而音乐学院这边,杜长风一点也不比他哥哥“逊色”,据说第一堂课就把老师赶下台,原因是老师没他演奏得好。

  杜长风学的是小提琴。

  还在七岁的时候,林仕延要他在乐器里挑一样,因为在他们这样的大家族里,成不成音乐家是其次,林仕延本人喜欢音乐却是事实,他希望儿子们都能继承这爱好,“音乐可以解放灵魂”,这是他经常跟孩子们说的话。

  还有一个原因,Sam Lin太好动,一天到晚没有一刻是歇着的,学点音乐兴许可以让他变得安静些。

  结果让林仕延大为震惊,这小子在音乐上的天分竟远在林然之上,别人通常要学一年的东西,Sam Lin两三个月就学会了,不出三年就在洛杉矶名声大振,十岁,他代表洛杉矶参加全美青少年小提琴大赛,轻松夺冠。十四岁,就自己会写曲子了,没人教他,无师自通。如果林然曾被誉为“音乐神童”,Sam Lin却是林仕延都不得不承认的天才。可惜的是这小子天性顽劣,个性张扬,一天到晚惹是生非,谁都奈何他不得,林仕延经常说,如果这小子能像林然那样听话,那他的成就决不在林然之下。

  回国后,杜长风惹是生非的秉性不但没收敛,反而因脱离了父亲的管教而变本加厉。诸如把老师赶下讲台之类的事时有发生,老师们开始义愤填膺,可是见识了几次杜长风拉小提琴,就没一个吭声了。因为没人可以教得了他。于是杜长风从来不用像其他学生那样一本正经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人拦他,老师们都领教过这混世魔王的架势,避之不及。十七八岁的年纪,不用上课,能干啥呢,除了追女孩,就是打架了。每次林然见到他,不是脸上挂彩,就是手上缠着纱布。

  林然没办法,只好上下课都带着杜长风,在一次师大的汇报演出上,林然和杜长风合奏了一曲,全校震惊。那次的演出,其他的节目没人记住,就只记住了兄弟俩的琴瑟和鸣。钢琴和小提琴本就是绝配,两个天才演奏,足以让人铭记一生,而那首曲子,正是杜长风一时兴起写的,林然后来给那首曲子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秋天奏鸣曲》。

  不久林然恋爱了,女友落英也是师大的,生得清秀可人,还弹得一手好琵琶。为了接近心上人,林然好好的钢琴不弹,对民族乐器产生了浓厚兴趣,男孩子学琵琶会被人笑,他就学长笛,杜长风呢,见哥哥学民族乐器,也不甘落后拿起了二胡。可是哥哥自从恋爱后,就忽略了他这个弟弟,整天和落英耳鬓厮磨,杜长风不可避免地落了单。

  从此,在音乐学院多了一道风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经常坐在学校门口,穿着件洗得发白的T恤和破了洞的牛仔裤,脚上穿双拖鞋,一脸哀戚地拉二胡,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总是戴副墨镜,如果他换上长衫,跟当年的瞎子阿炳有得一拼。

  杜长风因此成为离城音乐学院的焦点人物。而林仕延也因为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儿子成为全城的笑话。

  但后来真正让林家陷入满城风雨的是林然。因为他喜欢的女孩落英是有男友的,叫叶冠青,隔壁体校打篮球的,家住在翠荷街,据说以前还跟林家做过邻居,叶冠青的妈还曾经喂养过林然。这小子性格跟杜长风颇有点相似,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在争夺落英的过程中,他跟林然战火不断,最严重的一次,他在学院门口的餐馆撞见林然和落英用餐,双方当即发生激烈争吵,混乱中叶冠青竟用啤酒瓶将林然的脑袋砸得头破血流。杜长风偏巧那天溜冰去了,得知哥哥受伤,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见哥哥头上缠满纱布因失血过多昏迷不醒,他顿时像只暴怒的狮子,失控了。

  他知道,自己六岁时才来到林家,和林然并没有血缘关系。但从小他和林然最亲,因为当年正是林然将他领进门的。他成年后常常想,如果当初没有遇上林然,他现在真说不准在哪里流浪,他对林然的感激,是发自肺腑的。现在林然被打伤,他岂会袖手旁观?

  当晚,杜长风揣着把水果刀跑到体校踢开了叶冠青宿舍的门,考虑到叶冠青也不是善类,他叫上了林希和另一个好朋友舒隶。叶冠青自知理亏,况且他砸伤的是离城大人物林仕延的儿子,学校势必会将他开除,这对出身贫寒,好不容易考上体校的叶冠青来说无疑是致命的。眼见杜长风带着帮手杀气腾腾地找上门,他很自觉地表示可以到外面谈,一是他怕发生冲突误伤同学,二是想诚恳地跟杜长风道歉,求得他的原谅,也许学校会网开一面。宿舍的同学都怕这场面,并没有拦着。这恰恰是导致后来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因为无人阻拦,悲剧的降临也就猝不及防。

  四个人进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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