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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这几乎是偶像剧的标准情节,当事人却差不多已经气疯了。如果你是一个多少看点儿言情的男性,我得说,不要轻易上它的当,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吃这一套。当时好在我手里拿的是一本不足百页的《物权法注释》,如果我拿了《法典》之类,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因为我把一整本书都扇到了吴谦的头上,用我最大的力气。

  他猝不及防,后退一步,手还放在我身上,我受力不均,右脚在阶梯上一别,人朝一边倾倒,在谢端的惊叫声中栽下两层石阶。

  就这样,成了半个伤残人士。

  “他还说什么了?”我把青椒肉丝里的姜片挑出来,问谢端,“他的演讲怎么样啦?”

  别看沈思博每天给我送饭貌似有大把时间,实际上他不清闲,L大外院和德国某高校联合举办的中德大学生交流展,他是中方学生代表之一,活动颇多,比如上午这场双语演讲比赛。

  我摔倒那天他在院里试演,回寝室接到谢端的电话,衣服都来不及换,西装革履穿皮鞋跑过大半个校区到医院,大冬天的,额头一层汗。

  我当时坐在门诊室,抬头冲他笑笑。他一句话说不出来,喘大气儿,松开领带,和谢端在旁边看着值班医师往我脚腕上夹板。

  之前医师说事情不大,多休息几天吧。我从恐慌里平定下来,又有没正形的心思了。

  “我脚断了。”我伸手抓他的袖口,哭兮兮地逗闷子,“怎么办呀。”

  医师和谢端都笑,前者说:“小姑娘,不要吓你男朋友了,看把这小伙子跑的。”

  “你那么厉害,你怕什么。”沈思博呼吸已经稳了,不吃我这一套,语调里全是清淡的调侃。

  沈思博扶着我回宿舍,谢端识趣地跟在后头,拉开一段路。

  他手放在我腰上,但并不看我,问:“那种人缠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唉,别再提了。”我回答,没说给他听,就算你最近不忙,让我的沈思博和那样的人当面对峙,陪着上演八点档?我想一想都要替他羞死了。这种戏码配不上我和他的感情。

  你看,那时候的我那样年轻,具有年轻人常有的品质,想太多,敏感和迟钝交替着一塌糊涂,爱的人和不爱的泾渭分明,惯于让自己的主张做他人的主,并且苦恼他人竟然不懂得。

  当然我心里还是有高兴的,他到底肯吃点小醋了。我想着,回头对谢端招招手:“端端,你怎么那么慢。”

  谢端妥协地笑,快步跟上来,跟我们并行。

  而眼下她正漫不经心地低头,把一张废纸撕成一条一条,我拍她的手:“哎哎哎,问你话呢。”

  她抬头,露出一点慧黠的小笑意:“你自己去问他嘛。”

  我郁闷了:“我先得见得着他啊。”

  “你行动不方便嘛,他又不能上来。”

  “那总该给我打个电话呀。”

  “哦。”

  “哦什么啊哦,哎他上午很帅吧?”我饭也顾不上吃,“他高中的时候,就得过市演讲比赛一等奖。他站台上领奖的时候,我们那多少女孩花痴他啊,都疯了,有人在底下就叫,沈思博我爱你,吓死人。”

  我越说越来劲,谢端脸枕在手臂上,坐那儿静静地听,静静地笑。

  “那时候我就跟自己说,我得比谁都优秀,不然他肯定得被别人给抢走了,嘿嘿。”

  她说:“你很优秀啦。”

  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有点敷衍的意味,我不好意思了:“我特啰嗦,你不爱听了吧。”

  “没有,怎么可能啊。”她赶紧说,“对了,我把拍的照片给你看。”

  是曾小白的数码相机,那时候四百万像素已经算是高配置,谢端拍得不错,黑西服白衬衣的沈思博在她的镜头上,是谁都要倾心的美男子。

  翻照片的时候沈思博的电话来了,我腿搁在方凳上,舒舒服服地跟他讲话。没讲两句听见那边有人引吭高歌:“哎——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哎——”

  我说:“哟,这谁啊?”

  沈思博无奈:“你说呢。”

  “卓同学脑袋又让给门夹了?”当着面我也敢这么说。

  卓和这个人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蛮优秀又好相处,成绩不错,家境好长的好,最重要一条脾气也好,怎么侮辱他都不跟你着急还笑嘻嘻跟你贫。我挺喜欢他,就像喜欢苏玛曾小白那样。

  我看着谢端的身影进了洗手间,有个念头骤然一闪:“你说,他要是谈了恋爱会不会正常一点?”

  “……谁知道呢。”

  我小声说:“你觉得端端跟他合适不?”

  他那边怔了一怔:“谁?”

  “端端,谢端啊。”

  “哦,我知道。”

  “你当然知道,我们介绍他们认识怎么样。”

  “……”

  “上次我和端端遇见他,他还盯着人家看来着——他没女朋友的,是吧?”

  “好象是没有,但是……”

  “太好了。”我兴致勃勃地,“那什么时候呢?圣诞节吧,别讲明,就说人多热闹,有意思……”

  他听我说,也不反对,说完他接了一句:“庄凝,你就那么爱替别人做主?”

  看他说的,好像我是个小八婆,我不过偶尔把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孩子,我平时多酷他都看不见,哼。

  不过他语气不重,开开玩笑的意思。我也就没有当回事。

  到圣诞节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乏善可陈。扭伤的脚好得差不多,生活仍然在那几点之间奔波,闲暇时和室友打斗地主,或者上论坛看帖。

  射天狼和律政之王都加我为好友,但他们一直叫我师弟。我当时论坛注册的时候,没留神把自己填成了男的,而且我叫自己加图——此人是罗马元老,法学家,每次公众演讲无论什么内容,末了必然加上一句,“一定要摧毁迦太基”,雷打不动。他死后没多久,迦太基果然被罗马灭国。

  我觉得这很有趣,我喜欢执著到一根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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