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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我吓了一跳,差点儿打翻了咖啡杯。

  "没什么。时间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哦。那我们回家吧。"他是个很干脆的男人,这一点也让我喜欢。这样看来,他身上我喜欢的东西真是不少了,不知足不足够让我爱上他并且愿意在他说嫁给我的时候立马欢天喜地地答应他?

  他开车送我,一路无言,看上去心事重重。我开了车内的音乐,是一首老歌,"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车内有爱的气息弥漫。我觉得这首歌是自欺欺人,爱情是最容易疲倦的家伙,这家伙严重缺钙,直接导致了世界上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爱情,如今车内坐着的两个人,便是铁一样的证据,这证据很全面,男人有,女人也有。

  我说过春天是个发情的季节,我也说过这是个发情的时代,有缠缠绵绵的音乐,有酒精的燃烧,有男人的气息,有女人的清香,有男人女人不断碰撞的眼神,引发骚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很真切地感觉到我有了某种需要。

  到家的时候,时间还早,十一点多。据说这个时间是最容易春情激荡的,对于女人;也据说这个时候是最容易冲动的,对于男人--据谁说的?烟雨秦楼,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

  走进烟雨楼,男人迫不及待地拥住了我,我听到了他粗重的呼吸,也听到了我内心的渴望。他吻我,狂热的,我喜欢这种狂热。我很配合他,两个人像排练了很久,熟稔而默契。当我们的舌头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欲,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是爱更重要还是生理需求更重要,也忘记了平常坚持的有爱才有性,女人因爱才性这些道貌岸然的理论,我终于有些明白,很多的理论遇到现实就狗屁不通,一文不值。

  我像个溺水的人,突然抓到了救生圈。

  亲爱的,抱我进卧室,抱我上床,我要你,我要做你的女人。我的声音的确有些淫荡。

  他抱起火一样发烫的我,冲进卧室,将我扔到了床上。我不知道是应该自己将衣服脱去还是要等待他帮我脱掉衣服,我觉得由谁完成这个过程真的很重要。所以尽管欲念烧昏了我的头,我依然有几秒中的犹豫。就在这几秒钟里,他突然停止了一切行动,站在床前,眼光复杂地看着我。

  我想我得走了,我不能这样冒犯你,烟雨,等你真正愿意嫁给我的那一天吧。我不希望你后悔。

  我听见烟雨楼的门轰然关闭,那响声撞在我的心上,好疼好疼,却流不出一滴眼泪,也找不着半个词来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

  我被拒绝,被一个我并没有爱上的男人理智地拒绝,他拒绝我的理由真好。

  随后生病,感冒发烧,强烈地想要有人陪在床前嘘寒问暖。在电话中哭得一塌糊涂,放下架子求他来看我,其实内心知道,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需要。烟雨楼上,在主人生病的日子,是不可以只有一个会说话会表达思维的生命,准确地说,是需要有一双异性的手握一握,需要有一个宽厚的怀抱暖一暖。女人出嫁的意义有时候是否可以简单地概括成寻找一轮太阳,在无论什么样的日子里,都能被暖暖地照耀着?

  但是他没有来,甚至连半句问候都没有。我的心在初春结成冰块,对这样一个缺少人文关怀的男人我毫不犹豫在心中判了他的死刑。

  两天后,他的电话再度响起,我犹豫了一秒,还是接通了他的电话。他向我解释,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最后一句话倒听清楚了,他说明天想来我家好好谈谈。没等我表示意见,他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午餐时分,他准时来到我家,不过不是他一个人,同来的还有他的三个好朋友。

  吃过午饭,聊得正起劲时,我说,我有话要宣布,请各位见证,从今天起,从现在起,从这一秒钟起,我和某某正式分手。是我,是烟雨我,炒了他!烟雨楼从此对他关闭。

  大家都愣住了,我看见他的脸由白变红,又由红变白。我感到了一种报复的快意。

  晚上,我特别轻松,决定好好慰劳慰劳自己。于是我去了蒙娜丽莎西餐厅。我一直喜欢吃西餐,不是我崇洋媚外,我只是喜欢这个西餐厅具有个性化的精致的格调,喜欢吃西餐时得体的礼仪让人平添温文儒雅的效果。我总觉得在我们这座城市,本土的餐厅,财大气粗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暴发户,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却掩不住一份浅薄;低档的呢,就像个结婚多年的村妇,不事梳妆,粗俗,实在引不起人的食欲。而蒙娜丽莎却不同,餐厅的装饰极具层次感,从着色(像冲得极淡的咖啡)到格局的布置,从字画的选择(是人物和山水的素描,非明星巨照)到餐桌椅的搭配都经过了美学的审核,不讲求豪华,只注重赏心悦目,舒适宜人。你走进去,无论坐在哪个位置,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打量,都可以挖掘出很多的意韵。而每一首曲子的曲调都柔和温婉,而歌手则低声吟唱,很能抚平你内心的焦躁。

  我点了比萨饼和咖啡。我其实吃得很少,我更多的还是在意那种很放松的感觉。

  我听着音乐,很惬意,比萨饼飘着清香,让人胃口大开。

  正在这时,手机急促地响起来。谁敢打扰我就餐呢?

  是个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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