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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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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欢欢喜喜去拿风衣。根本不理会林泽丰地意见。不过当我们在电梯里时,我好奇的问林泽丰,“我穿这衣服,真让人觉得冷吗?” 他半转过身,用一种很复杂的目光看我,有点点火大,有点点恶意的笑,还有点点火焰。“会让人看到就想给扒下来。” 我目瞪口呆,没想到他这么说。这这这——这人不是太色情了吗?人家穿衣服是为了漂亮,他却想给脱光,真是衣冠禽兽! “就知道你这虚荣的女人喜欢招蜂引蝶,如果真惹出点什么麻烦,你可别怪我不管你。”他学人家撂狠话。扔下我就走。 我愣了几秒后努力追上他的脚步。心里有些甜蜜的感觉。这么说,我现在在他眼里很有吸引力。很性感喽?如果是在中国,如果周围都是我认识的人,我未必敢这么穿,可我现在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没有人知道我是谁,那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自由和随意。 我二十九岁了,人生中虽然也犯过小错误,但却算是乖孩子,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地事,如果我活得够长,应该说是循规蹈矩的过了三分之一的人生了。但这不证明我不想做点什么狂野的事,不过是被人生规则和道德所束缚罢了,变连青春期地时候,我都没闹出大事件。 可是今天我有一个机会可以尝尝前卫先锋的感觉、体验出轨淘气的心情、做点冒险犯难的事。比如穿得性感惹火、和个男人驾着酷毙了的摩托兜风、到嘈杂混乱的酒吧去逛逛、再做点其他发疯的事等等。我相信每个女人都会有这样的想像时刻,不过我比较幸运,有机会实现它。 其实,林泽丰今天地打扮也与平时不同。之前我每次见到他,他就算穿着休闲装,也显得很正式,言行举止总是一板一眼,高贵威严,却也严肃刻板,虽然帅得很,但总缺乏了一点活力,少了点烟火气。 可现在他穿的是皮夹克和牛仔裤,大概借的是他父亲的衣服,神情比较随意,再加上他本来的头发就比较短,模特一样的身架,走路时一定走在路中间,带着别人都要给他让路似地感觉,都增加了他身上地酷烈傲慢的气质,迷死一众女人是轻松地事。 不幸的是,包括我在内。 “车是借林伯伯的吗?”我踩着三寸高的高跟皮靴,一溜儿小跑的跟在他后面。 “废话,我哪有这种东西。”他头也不回。 “那林伯伯说你高中时代混过古惑仔,学人家飙车,是不是真的啊?”我继续狗腿的问。 “忘记了。” “那我们去哪儿兜风?” 他蓦然停下来,害我撞到他背上,“小姐,我只是替我父亲完成承诺,所以你要兜风,我就带你去实实在在逛一圈。你要去酒吧,我们路过某个酒馆的时候就进去,反正大阪所有大大小小的酒馆可能都被这些所谓狂野骑士挤满了。所以,你可不可以不要问东问西?” 我沉默两秒,用力深呼吸,然后转身往反方向走。 这回轮到他追我了,“你要去哪儿?”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 “我不和态度恶劣的人在一起,那样玩起来也不会开心。”我气鼓鼓的说。 “你想要怎样?”他问我,看起来有点敌意。 奇怪了,我们是一起出去玩,干嘛把我当敌人一样戒备,难道我会吃了他吗?还是我会占他便宜? “我不想怎么样,只是想开心一点,现在我不愿意搭理摆着臭脸的大少爷。”我想甩开他的手,不过没有成功。这死男人,别的不行,力气倒大,以后和他发生肢体冲突,一定不能被他抓到。 第十七章 他彻底放松了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仰着头,“你要么别答应替林伯伯带我出来玩,要么就认真负责的完成。现在算怎么回事?明明答应了,却一身怨气,八百个不愿意、不甘心,别别扭扭的,好像我欠了你钱。或者,我杀了你老婆孩子?你干嘛一直阴着脸对我,守着你这样的瘟神,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我理直气壮的说,“所以本小姐不奉陪了,反正你也是说话不算的,答应了林伯伯带我过一个快乐的夜晚做不到,答应了秀要带我游玩也做不到,既然你这么言而无信,我干嘛要委屈自己和你在一起。” “和我在一起委屈?”他一挑眉,显得难以置信。 好像在说,我他妈一个堂堂CES的副总,长得又高大又帅气,身家几十亿,身边美女无数,每一分钟都值个万八千的,多少人想和我说话我都不理,现在陪你一个相貌普通的小女子上街,没封我个圣人我就够不计较了,你还来给我挑三捡四? “可不是吗?”我不示弱的瞪回去,“你是一个情绪污染者,我才不要和你出去受罪呢。” 我说着又挣了一下,但还是没能如愿。我以为他得发脾气,吼我两声,或者硬拉我往外走,没想到他绷了几秒后,忽然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并轻声道,“好吧,是我不好,我只是觉得你的行为很幼稚。” “快乐就行,为什么一定要每时每刻都成熟?”他态度软化。我好不习惯,心里乱跳。 他点点头,没有放开我,但改抓着我的手臂为握着我地手,“现在可以走了吧。把风衣扣好,车开起来会很冷的。”他的手大而温暖,稳定有力,掌心有几颗粗糙的茧子刺痛着我的手指。 可是,他这样忽冷忽热,时好时坏是什么意思嘛!害人家心乱如麻,随时得适应他地情绪。 “你要是一开始就这样态度温和,我干嘛找你麻烦呀。大家高高兴兴玩一晚。多好。”我胡乱说着,其实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对我凶时,我应付自如,他对我好一点,我就不知所措。真是变态的反应! 手心中像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沿臂而上,直达头顶,片刻我的脑袋就像塞进了热棉花,一直满着,可又一直空白着,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想不起来,直到我坐在那辆超大的摩托车后座,抱着他的腰,慢慢驶上了公路。才渐渐恢复头脑的灵活,而当速度达到极致,我不由得尖叫一声。 从没有飙过车,从没有体会到这样刺激的速度,我即兴奋又感到害怕,忍不住惊叫连连,那些快速映入眼帘,又在我还没看清时就快速倒向身后地景物。晃得我觉得世界不真实,真的感觉我们比风还快。 开始时,我挺担心他会摔到我,但经过起初的生涩后,他的动作很快熟练起来。林伯伯没有骗我,他确实曾经是个中高手。坐在他身后。似乎是滑行在海浪上,优雅顺畅。起伏轻柔,令人心情瞬间大好,有一种力量从我胸中涌动着,非要扯开喉咙喝出来才舒服。 大概是受了我大呼小叫的影响,林泽丰也渐渐放松了下来,他宽阔的肩背不再僵直,当我在他凑到他耳边问些白痴问题时,他也很轻快的回答我,没有不耐烦。而且我敢肯定,从这风驰电掣的感觉中得到快乐的不只是我,他从大学毕业后就接手家族事业,这样轻松自由的瞬间,他可能很久没有体味过了,甚至已经遗忘。 日行一善,看来我到了日本也没忘记拯救可怜地有钱人,而此刻我也明白为什么林伯伯费尽心机要林泽丰带我出来了,他固然是找机会让我们相处,其实更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儿子可以放松一下,不要为了公司而一直紧绷着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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