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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神啊,派个人来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却见那扇巨大的铁栅栏门开了,一辆黄色保时捷缓缓滑行到我的身边,停下。

  车内,林泽秀对我微笑着,我看不到墨镜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语气明明就是说:我来救你了。阳光下他的脸庞似乎被镀上了一层缥缈的晕光,“小新,我来接你,上车吧。”

  很奇怪,我应该欢呼的,可是我哭了。也不知为什么,我落了泪。

  林泽秀吓了一跳,连忙从车上下来,圈住我的肩膀问:“怎么啦?怎么啦?”

  “我——脱水。”我语无伦次,连忙抹掉泪水,“我是激动的,走累了,看到你来接我。”

  “唉唉,这哭什么呢?来,快上车。”他拉着我到副驾驶位,扶我进去,还小心地护着我的头,动作体贴又温柔。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哥居然把你扔在这儿,我以为他至少还保有基本的风度。”他关好车门,就向我道歉,“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我气忘了。”我努力调整情绪,“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就住在西湖嫣霞,与这边仅一湖之隔。”他无奈地笑笑,“我哥已经到我家了,我看他的车里没你,于是就找你来了。可是小新,你为什么这么狼狈?”

  “为了救它,这家伙掉进玫瑰丛了。”我举起手,给他看看手中提的小麻雀,“我私闯了你哥的书房,用了他两根火柴,他很生气。”

  林泽秀瞳仁一缩,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却不说破,这也让我更加好奇。照片中的女人究竟是谁?可是我不能问,交浅言深的问题还是放下吧,只希望那女人和林泽秀没有瓜葛就好。

  “别怪他,每个人都有不能被触碰的东西。”他轻轻道,似乎还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然后发动车子。

  “你说得对,是我莽撞了。”我点点头,如果我有错,我就会承认,虽然那是为了挽救一条生命。

  “不用自责,这只是你的善良,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直来直去的性格。”

  “这有什么?很普通的气质。”我耸耸肩,觉得他是在客套。

  可他却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这很难得。至少,在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所以小新,你对我来说是很独特的,而且你还会武功。”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所以保持沉默,半天才问:“这是夸奖吗?”

  他笑着点头,“当然是夸奖,为这个,我才喜欢和你相处,和你说话。不过——你性子太率真,什么事都要分辨出是非曲直,其实这个世界远不是这么简单的,你会吃亏的。”

  “如果你说的是我和你哥的冲突,我记得你一直采取的是怂恿的态度。”我有点恼火,第一次对我的梦中情人生气。我做出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虽然是我自己不理智,但他在一边推波助澜也起了相当的作用。

  他眨眨眼睛,显得很无辜,“是的,这确实怪我,不过你要原谅我,小新。只要能和我哥作对的事我都愿意去做,当然不包括公事,这是习惯。”

  “这是变态。”我气得瞪他一眼,敢情他是拿我当枪使,我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成了富家公子手中的武器,亏我还不自知,挺高兴地让人利用了。话说林泽秀年纪和我一样大,没想到这么孩子气,而且他还那么恶趣味,以和自己的哥哥作对为乐。

  他为什么这样?心理年龄几岁?果然富人家的孩子精神健康都成问题。

  “停车,我要下去,再不停,我就跳车了,然后和警察说你性骚扰我!”我突然大发脾气。

  “别生气啊,小新,我不是耍你,而是你真的能气到我哥。”他把车停在路边,握着我的手,“其实他并不是个易怒的人,性格冷静坚毅,处事果断,如果你见识到他在生意场上的手腕就知道了。可不知是为什么,你总能气得他暴跳如雷、失去理智,这实在太难得、太有趣了。”

  我和林泽丰斗得像乌眼鸡似的,他还说有趣?!怪不得人家说漂亮的男人没良心!

  “这就是传说中说的犯相,笨蛋!”他直率得让我气不得、恨不得,但这些日子来心里的那点点成就感瞬间幻灭了。原来,林泽秀不是对我有好感,而是我能气到他哥哥,所以他才接近我。

  “是啊,是啊,第一天见面时,我就发觉了,所以我不能错过恶整他的机会。小新,或者开始我是借用了你的能力,我真心道歉。但是,我刚才看到你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小新,我发现我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否则,我何必告诉你这些来,让你讨厌我。”

  “什么意思?”我戒备地望着他。

  他眼神闪闪,很真诚,似乎有些期待,“其实我不习惯和别人很亲近,可是现在我想接近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你考虑一下,我先下车买点东西。”他说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边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车上。

  我可以立即离开,但我没有,反而很冷静地想了一下他的话和我最近的行为。

  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乞白赖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儿是缘分,说白一点儿就是融入对方的心灵,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想好了吗?”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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