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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林副总,我都到这儿了,自然要提取完权利才走。拜托您别玩花样了,配合一下,早死早托生,用完您高贵的浴室我就离开,我们也两清了。”我摊开手,“既然我们两看相厌,您一个公司高层也没什么机会见到我这种小喽啰,所以此事一了,我们再不纠缠,岂不是好?您这样精明的人,相信算得出哪个比较节省时间吧。”

  他定定地看着我,几秒后,眼神骤然转冷,“说得好,对员工的建议,只要是好的,我都会接受。”

  “这么说,您要发奖金给我?”我歪着头看他。幸好我精明,不然真让他给吓回去就糗大。

  我从来不是脸皮厚的人,有时候还很羞涩,相信他也一样。当然他是不会羞涩的,经常羞辱别人倒是很有可能。但是,我们似乎都有一点儿倔强,而且,自从第一次见面就严重不对盘,之后就被各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推挤着,不知怎么就到了这一步,谁也不肯退让,做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来。

  其实,我很想快点结束这些无聊的事,他一定也是。

  “快点洗,洗完走人。”他抛下几个字,很酷地大步离开。

  “我们的意见终于能一致了。”我对着重新关上的门轻轻说着,然后走过去重重上锁,并反复检查了三遍,然后取下我背着的大号扎染布袋。

  这是我随身携带的、除了塑料小篮外的第二件物品,里面放着我的换洗衣服和一些必备的道具,比如防狼器,一把小刀,一根绳子,一个大雨披。

  虽然我的秀秀保证他哥不会侵犯我,而我也是有武功的人,等闲男人治不住我,但从林泽丰的体格看,万一他不是等闲男人,或者他某些男性的天生本能突发,我岂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吗?

  一个年轻女人到一个陌生男人家洗澡毕竟是件荒唐事,不提前做点准备也太白痴了。

  我先用绳子把门把手捆好,水手扣,会越拉越紧的,另一端绕在马桶上,这样就可以保证他就算私藏钥匙也闯不进来。他家的门是实木的,结实得很,踢不破。然后我摆好洗浴用品,走到淋浴莲蓬头下,穿上雨披,动手脱衣服。

  这就是我的打算——穿着雨披洗澡。

  我这件雨披很大,只要不戴雨帽,洗头没问题,然后在雨披下洗身,拉开领口就能充分冲到水,最后再擦身,换上干净衣服就行了。

  一切都在雨披下进行,虽然麻烦点,洗得也不会痛快,但却可以完全防备有可能存在的暗藏摄像头。我其实应该申请个专利,名为“于式防狼洗澡法”,以后明星们到任何地方洗澡换衣都不用担心被偷拍了。

  可这哪里是洗澡,分明是受罪!下回再不为了一时斗气而受这个折磨了!我对着浴缸发誓。

  唉,浴缸看来安装了那种贵得吓死人的自动按摩水流装置,我长这么大还没用过,坐在里面一定很舒服很好玩的,可现在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穿着雨披在莲蓬头下奋斗,对比实在太残忍了。

  好不容易,我终于顺利完工,穿上绿色格纹背带百褶短裙,米白色紧身小T恤和红色坡跟鱼嘴凉鞋,对着镜子涂涂抹抹,薄施脂粉,打算走清新可爱的路线,仗着自己长得年轻,要装嫩到底。

  虽然我和林泽秀同龄,但有钱男人都喜欢年轻女人,从生理上讲我不能变小,但外形上争取青春活泼一点,总还是做得到的。再说,天天在公司穿职业装,我得让林泽秀认识并且喜欢休闲装扮下的真实的我。

  我满意地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磨磨蹭蹭,在渴望林泽秀喜欢我这装扮的情况下,还拖延时间以挑战林泽丰的耐心。而就在这时,我心里突然一凛,感应出一个细小的声音在嘶叫着救命,情绪很惶急,似乎在拼命挣扎。

  不是林泽丰这变态正在对小动物进行残酷的科学试验吧?!

  我立即跑去开门,不过绳子拴得太紧了,这会儿一急,居然解不开,于是我干脆用小刀割断,到走廊内细细感觉,那救命的呼唤似乎是来自前方一个半敞开的房间。

  急忙走过去,并没有直接硬闯,而是敲了敲门,但没人理,从门缝中往里一看,似乎是一间书房,里面没人,呼救声来自窗外。

  我犹豫了一下,毕竟在别人家里乱闯是不礼貌的,可那呼救声如此仓皇,还带着那么点鱼死网破之意,我再不出手,说不定就损失了一条性命。对于我的异能,我常想既然上天让我拥有,一定是要我用来拯救什么的,所以相比于无礼,当然还是救命要紧。

  于是我进入了书房,看到这房子还是有点人味的,因为除了书柜、书桌、电脑和沙发等物,有一个架子上摆满了照片,证明这里的主人在阳光下生活过,不是达库拉伯爵。

  而我的判断没有错,进屋之后,窗外的呼救和挣扎声在我心里愈发清晰起来。我快步走过去,撞进眼睛的情景让我先是纳闷,然后怒火中烧。

  窗外是一片玫瑰花丛,本来他这是花园别墅,有佣人定时做卫生,有园丁种出满园春色是正常的,可是在花丛中,他居然还挂了一张粘网。这种网是专门逮小鸟用的,上面细细的丝线很难用肉眼看到,除非是迎着光使劲看,或者网上有猎物才行,而只要被这些细而韧的丝线一缠,小鸟再挣扎也是跑不掉的。

  这是很残忍的一种刑具,很多农民用粘网来捉麻雀,是相当不环保的行为。其实麻雀是益鸟,吃的绝大部分是害虫,并不会损害庄稼,但农民们捉鸟是为了卖给城里人吃,因为据说麻雀是壮阳的。

  林泽丰为什么这么做?难道他对自己的某些能力不自信,需要自己补一补?或者这只是为了满足他残忍变态的屠杀感,就像我初见他的那天一样?

  因为房子是平层,我一跃就跳出了窗子,三步两步穿过玫瑰丛,虽然我尽量小心不要伤到花朵,但也难免踩倒几棵,裸露的腿上还被狠狠划出了几道细小的伤口,冒出了血珠儿。

  “别挣扎,别挣扎,我来救你。”我拼命传达我的意念,它果然听到了,虽然还很惊恐,却不再扑腾得那么厉害。

  麻雀是一种气性很大的动物,绝不容许被困住,所以没有办法饲养。贝贝曾经捡了一只受伤的麻雀,突发父爱要当鸟爸,结果,那只小麻雀一直在鸟笼中鸣叫、冲撞、不吃不喝,当把我叫去的时候,它已经撞得喙部流血,死掉了。

  幸好我带着锋利的小刀,否则那韧劲十足的线还真不容易扯断,我感觉到小麻雀的疼痛,发现它的翅膀和脚受伤了,虽然没有大问题,但两三天内不能飞了。

  它灰褐色圆胖的身体在我掌心扭动着,我费了很大的心力才让它安静下来,并保证会治好它的伤,让它重新飞翔,它才逐渐安静下来。

  “小乖乖,你不听话就是死路一条,看你的样子还没有嫁人,你不想就此结束你短暂的鸟命吧?”我自言自语,小心地捧着它,又回到书房内,四处找趁手的东西,打算把它差点断了的脚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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