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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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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来道:“妈,去哪里呀?” “昨了一觉,没事做了,绫枫,你陪我出去逛逛,我给你爸买套西装。”妈妈风风火火地说。 我心中偷笑,妈妈嘴里虽硬,心里还全惦着爸爸,都要去给爸买衣服 ,看来过不了两天,她就会回东莞去。 我陪妈妈逛完广百又去逛天河城,妈妈的精神好得很,楼上楼下,脚步轻快,看到漂亮衣服就把我推以试衣间去试,好像她回去后我就不会买衣服了似的。几个小时下来,爸爸的西装还没买,我手里倒提了好几袋。 在天河城给爸爸先西装,我正低着头看着一件铁灰色YOUNGOR西装,有人叫我:“绫枫?!” 转着一看,原来是罗成的妈妈,我笑逐颜开地迎过去叫道:“阿姨,你也来买衣服啊?”难道罗成又陪着他妈妈来买衣服吗?但她的身侧并没有别人,我疑惑,“阿姨你一个人?” “是啊,还是女儿好啊,儿子就会挖借口忙!”罗妈妈笑容亲切地说。 我笑道:“您的儿子太优秀才会忙,要是不忙,您可就不放心了,不是吗?” “欠这孩子真会说话!”罗妈妈听了我的话,心里很受用,笑得脸上像开着一朵花:“你呢?也一个人?” “哦,不是,我陪妈妈逛街!”我微笑着指了指妈妈的方向。 妈妈见我遇到熟人,也看过来,与罗妈妈打了个照面,脸上顿时出惊讶的神色,她试探地叫道:“张锦?” 罗妈妈一怔,恍然叫道:“啊,你是陈绍芹?” “是啊,是我啊!”妈妈一高兴,差点把手里的西装扔到地上,她顺手就放到旁边服务生的手里,快步过来拉着罗妈妈的手,说道,“原来你在广州啊,当年高中毕业后就断了联系,一直没能联系上你,咱们可都几十年不见了。” 我愕然地眼看着面前久别重逢的一幕,真像做梦,怎么妈妈和罗妈妈竟然是认识的吗?张锦这个名字好熟,我仔细回想,对了,上次被妈妈逼着回家相亲,看见她旧同学照片,觉得有个和她合影的女孩很面熟,问她时她说过这个名字。 之所以觉得面熟,是因为上次在超市我见过罗妈妈。当时罗妈妈拉着我的手亲热地和我说话,说看见我感觉像在哪儿见过,我还以为她是为人亲切,用这番话来消除我们之间的陌生感呢,现在清楚了。我的长相虽然遗传了爸爸的大部分,但眉眼间还是有几分像妈妈的。 罗妈妈以前没见过我,但她记得妈妈高中毕业时的样子,所以才会觉得我们见过面。 这真是太巧了,妈妈和罗妈妈久别重逢,两个人都非常开心,完全忘了我的存在。见她们说得热切,两个人脸上都带着激动的兴奋,我静静地站在一边,微笑看着他们。 久别后偶尔相聚的感觉,的确很好,时光侵蚀了年轻的容貌,距离隔开了相握的手,但是,多年后的某一天,在人流涌动的地方,蓦然间,却见到曾经熟悉的人,心情的激动不说,重聚的喜悦不说,只为造化的这点仁慈,就让人感动不已。 等了十几分钟,我走近去笑道:“妈妈,阿姨,咱们找个地方吃饭,边吃边聊吧!” 罗妈妈拉着我对妈妈道:“上次看见绫枫,就觉得特别亲切,原来是你的女儿,这可真是巧。你这女儿又乖又懂事,真好,真好!” 妈妈见有人夸我,眉开眼笑地道:“咱们毕业那时候,可还没绫枫大呢。”这话题一挑起,当年的那些回忆又涌上来,妈妈和罗妈妈一边怀旧一边感伤,又高兴又欷。 我是切切实实做了一回实心听众,不过,为了妈妈开心,也为罗妈妈开心,少年时候的好朋友,在三十多年后再见,光是想想那场景,也能想象这份喜悦和激动了。 和罗妈妈重遇后,妈妈本来想回东莞的,也不再提了。她每天下午出门,有时候我回家了她还没回,我知道,她是和罗妈妈一起逛街聊天喝茶去了。 有时候我也想,不知道这是不是能促进我和罗成多点交流,要是能把宇宙的单拿下来,那可是我从业以为最漂亮的一笔。 因为妈妈不准我熬夜熬到很晚,所以小说的进度耽误下来,我原定三个月写完,现在只能往后延了。好在合同时间是四个月,即使延上一个月,也不算晚。 妈妈这样乐不思蜀,爸爸打过几次电话来问,知道是遇到了旧同学,他才理解地道:“原来是这样,那我再过两天来接你妈!” 妈妈把心思放在和罗妈妈一起享受生活上,我可轻松多了,不过,方悦宁不让我消停,她还真说到做到,把她带过的旅游团里那些条件稍好的又未婚未恋的男子一个个约来和我见面,我要推辞,她居然以受我妈所托,要终我妈之事为理由,让我不得拒绝。 我是哭笑不得,就算为了求妈妈一个放心,我也得见那些人。 可是感情的事,还真不会容易过选美,约见五六个下来。咖啡喝了无数杯下肚,可男朋友的事还悬在空中,不是对方觉得我不够好,就是我觉得和对方不来电。 方悦宁乐此不疲,我只好舍命陪君子。 周四,雷勘辉的辞职书递交,程善雄没有挽留。 也许,这正是他苦心积虑才达到的目的,他自然不会挽留。有功于公司的人不被提升,而是被打压,被逼走,我不知道高层之间到底有怎样不见血的拼杀,但雷勘辉的走,使我对他充满了怨气。 狼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酒吧里的他,不过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用温柔的外表掩饰了内心的冷硬。 不过,我人微言轻,有怨气也不过留在心里折磨自己。 现在,如他所愿,整个公司里都不会有反对他的人,他可以继续他的独裁,继续他的暴虐。至于我,那点怨气,激不起一朵小小的浪花。 周五,雷勘辉办好工作交接,离开KGY。当他抱着一个小小的纸箱,里面装状不多的私人用品走出办公室的时候,他的脸色很平静。 走得从容而淡定,这是最后的自尊和骄傲,他越是这样,我心里越难过。 大家都眼巴看着他走出来,没有人动。是的,这个时候,再多的不舍,终究敌不过现实头上一把刀。为了以后在工作中能顺顺利利,让过去式成为过去式,让人走茶凉成为最明哲保身,最识时务的行为体现,也无可厚非。 为一个离开公司的人而引起一些麻烦,是不明智的。 我觉得一陈心冷。没有多想,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说道:“经理,我送你!” 管它什么后果,管它什么可能,雷勘辉是我入职后帮助过我的人,如果让他就这样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去,我什么也不做,以后,我也会心里不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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