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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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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声叹气了一番,我认命地把黑板挂了起来,开始排版,高中时也曾卖过苦力,但没有哪次像现在这样心不甘情不愿的。 向晖之前给我的那叠厚厚的资料,我倒是一直放在背包里,我粗粗扫了几眼,有了大致的构思。我在黑板上比画着,这里是报名启事,那里是注意事项,接着就是去年十大歌手入围和颁奖演出晚会情况……我不禁觉得好笑,搞得像是奥斯卡颁奖典礼,也太隆重了一些。 这个领奖的不就是向晖吗,我从中间抽了一张出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曲《分手总要在雨天》打动无数评委的心,荣登第一的宝座,此报道来自校园狗仔队,不,是校园记者团。 我的嘴角微微扯动,没想到这人还有这样一手绝活,难怪第二年就坐上了学生会文艺部部长的位子,倒也不是浪得虚名。 我一手托着资料,另一手搭在黑板上,万事开头难,我就先从报头画起。刚用白色粉笔淡淡地打了个底稿,就听见门外似乎有轻微的声响。 我从桌子上抄了把美工刀,后悔刚才一时大意竟然没有把门反锁上,要是真遭了贼,倒霉的可是我。门把手缓慢地转动着,现在锁门也来不及了,我咬了咬牙,站到门背后,打算只要贼人一进入就先给他致命一击。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是谁在里面?”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我才松了口气,人也放松下来。不过举在手里的美工刀还在簌簌发抖。 向晖看到我的样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唇边的那抹笑容慢慢放大。 “有什么好笑的,”我把刀子丢回到桌子上,“你怎么也来了?” “我和你的理由恐怕是一样的,”他也把背包扔到了桌上,站到我的身边,“你在写板报了?” “是啊。”我一边回答,手上也没闲着,不一会儿,一个手拿话筒的清秀女孩的形象就勾勒了出来,“能看懂吗?”我不确定地问向晖,他仔细辨认了一会儿,“马马虎虎吧。” 我很想将手上的粉笔扔到他的脸上,想了想还是忍了下来。我还要在声乐社混下去呢,此人不能得罪。 我拿了单子往黑板上填字,向晖一直在一旁看着,丝毫没有要帮忙的意思,我气极却也无奈。 我鼻子一痒,阿嚏一声直接打在了板报上,“你感冒了?”向晖皱皱眉头,从抽屉里取出一盒康泰克送到我手中,我摇头递了回去,“不是感冒,粉笔灰过敏反应,一会儿就好。”说是这样说,我的喷嚏却是接连不断地打了出来。 “对不起,要是我早点知道就不让你做这份工作了,”他扯扯我的衣服,“你去休息,剩下的我来搞定。”他把单子从我手中接过去,有板有眼地抄写起来。 我悠闲地坐了下来,现在轮到我无事一身轻了,如此看来,这人倒也不坏。看他忙忙碌碌的,我坐不住了,将一整张海报在桌子上平摊开,也是从版面开始设计,先确定总体风格。我看了看手头的几篇宣传词,都是模仿国内各类歌唱大赛的广告词,不伦不类,实在难以入眼。 我咬着笔杆考虑良久,算了,还是我自己写一篇比较快,要是在校内征集又不知要耽误到猴年马月。 我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稍加思索,就开始动笔,才写了几行,就感觉文思枯竭,再难继续写下去。这时我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悄然袭来的睡意包裹住我,不知不觉就闭上了眼睛,耳边隐约传来向晖的声音,我已无暇理会了。 第十一章Chapter 11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喂,叶子,这已经是你今天第101次发呆了。”政经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竹喧使劲儿地拽我的衣服,并且把她那支据说是初恋情人送的金笔在我眼前乱晃。 “没那么夸张吧?你也知道政经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我能安心地坐在这里不打瞌睡,不看闲书,就已经很不错了,你懂不懂?”政经是几个专业混在一起上的大课,环视四周,趴在桌子上养神的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几个男生围坐在一起,下起了四国大战。 “叶子,我怎么觉得你这段日子不太对劲儿呢?”竹喧咬着笔杆,用怀疑的眼光瞅着我。 我横她一眼,不以为然,思绪却有些飘忽。 “竹喧,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忽然蹦出了这句话,说完便后悔得直想咬自己的舌头。 竹喧瞟了我一眼,两眼开始发光,一脸醺醺然,“叶子,你还真问对人了,”她忽然闭上双眸,长长的睫毛垂下来,不时地抖动着,声音低低的,“当你喜欢一个人,你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心脏会不自觉地咯噔跳一下;你会经常留意他的一举一动,表面上却装作什么都不在意;当你和他相距不过咫尺时,眼神会下意识地闪躲着他;而当他离开后,却又会四处寻找他的背影。有时吃饭的时候会想起他,睡觉时他会出现在你的梦境里;想到他时嘴角会上翘,甚至还会流口水,会做他时常做的动作。嗯,就是像你现在这个样子……”她一下拍在我脑门上,“你还不老实交代?” “我才不会喜欢那个花花公子呢。”我立刻反驳,话出口才知道是中了她的圈套。 她一脸坏笑,啧啧连声,“这下看你怎么抵赖。”她凑过来,贴着我的耳朵说,“你是喜欢上向晖了吧?” 我微微一怔,脸轰地一下子烧了起来,狡辩道:“竹喧,你说的那些情况我一条都没轮上,怎么就是喜欢了呢?”其实,其实有一两条还是蛮符合我现在的状况的,当然打死我也不会承认。 竹喧不依不饶的劲头在此刻发挥到了极致,她笑得灿烂,我心里直打鼓。果然,她冲我扮了个鬼脸后,一本正经地说道:“叶子,昨晚你说梦话了。” 我一惊,我打小不太做梦,而每次做梦必定惊天动地,不是从床上摔下来,就是吓得冷汗淋漓,我盯着竹喧的脸看,试图瞧出她的话中有几分真实性。 她的眼中波澜不惊,我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判断。“你做梦的时候某人的名字出现的频率可是相当高哦。” “不可能。”我一口否认,想套我的话,可没这么容易。 “嘿嘿,我一人说的你自然不信,要不一会儿回了寝室,你挨个儿问问大家。”竹喧笃定的神情和言语,让我吃不准,也显得不那么自信了。 不就是同他单独相处了一整晚,然后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多了件衣服,小小感动了一把嘛。另外就是板报和海报通通已搞定,窃喜自己又可以偷懒,除了这些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让我动心之处。当然,我从没有否认向晖的外形条件十分出色,只是我从小对帅哥都不感冒,连林森都没被我放在眼里,更别提已经是名草有主的帅哥。 也不是没恋爱过,如果小学那个坐在我身后每天都喜欢拽我马尾的小男生或者是初中时曾递过几封朦朦胧胧语焉不详的情书的男孩,抑或同林森的相处能勉强够格算上的话。 总之现在这个坐在这里苦思冥想眉眼带笑的人绝对不是以前的我,莫非真如季羽所说的,我也该到开窍的年龄了,或者像歌中唱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呸呸呸,我这想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啊。 “叶子,第102次了。”竹喧手指敲击桌面,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烈,“我很荣幸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向来理性的叶子也有花痴表情的时候。”她边说边笑,笑得半个身子都趴在了桌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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