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北京,我与天堂一步之遥 | 上页 下页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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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们看着对方,呵呵傻笑。他进浴室的时候,一直在里面唱歌,快乐得像个孩子。 我微笑着躺在床上,懒懒地听着他在浴室里唱歌。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如果想知道一个男人是否真的喜欢你,那么做完爱以后,看他是否很快乐;如果想知道你是否真心喜欢一个男人,也要看你做完以后自己是否快乐。我们显然都很快乐。 要上班了,他叫我起床。我洗澡的时候,他煮咖啡。等到坐在沙发上,明媚的阳光已经透过玻璃窗洒在我们身上。我们边喝咖啡,边谈起我的工作,他给我很多建议,我点头,很佩服他的眼光和洞察力。然后我们吻别。他可以在家里工作,当老板的,想不去就不去,真好。可是我还是要匆匆赶到办公室,开始我辛苦繁忙的一天。 和安迪约会的那些日子,我正做着职业上最艰难的选择,工作是我们最经常的话题。 我就职于一家英国公司,这个公司在业内颇有声望,但却也是个著名的毁美女的地方。我经常加班,没日没夜。那时安迪也是新官上任,经常也是没日没夜地加班。我们很多时候只能靠短信互相牵挂。有时深夜从办公室出来,收到他的短信,问我在哪里,我说:“刚下班。”他说:“过来好吗?我想你。” 我就忍不住跑到他那里去。两个人依偎在沙发上,一副倒头就能睡着的样子。 每次去他那里,他都会在屋里到处点上蜡烛和精油香薰,还会给我准备红酒和奶酪,在浴缸里放好热水。他抱着我一起躺在浴缸里,把酒送到我的唇边,我们慢慢喝酒,聊着不同的话题。偶尔他情绪有点低落,会搂着我一声不吭,我也不去追问。 我本来可以不知道那些关于他的故事。可是很不幸,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凯文和劳伦斯都是我读书时的同窗,也是我最亲密的哥们。刚开始和安迪约会时,劳伦斯还在上海工作,是一家美国公司的总经理,那个职位是安迪离开时举荐了劳伦斯,由劳伦斯来接任的。那天我终于忍不住给劳伦斯打了个电话。他前一个电话没接,因此后一个电话一接通,我就抱怨:“你根本就不关心我!”他慌了,问:“怎么了,宝贝?” 我们一直互相叫宝贝。我坦白说,我在和安迪约会,他差点马上摔了电话。 劳伦斯一直坚决地反对。他说安迪不仅是他的好朋友,而且对他有知遇之恩,因为安迪在职场上一直提携照顾他,他的职业成功和安迪分不开。他没有说安迪任何不好的话,他说作为朋友他不愿意说。可我也是他的朋友,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受苦,所以他一直都对我说:“结束,马上结束,宝贝。” 劳伦斯说时间不对,他不认为安迪已经为一场健康的积极的感情做好了准备。如果他没准备好,受苦的只能是我。他说:“你无法想象安迪为了那个女人受了多少苦,你真的无法想象。” 我问:“那场事故到底是怎么回事?” 劳伦斯顿了一下说:“如果我是安迪,我早已经把那女人给杀了。” 劳伦斯一直是个温柔善良的男孩子,他说出这话,我心里着实往下一沉。 他一直为我操心,这次都快带着哭腔了:“宝贝,为什么你挑的总是wrong guys啊?” 我就抱着电话掉眼泪,我也不知道。上次和大卫分手时,我也是整夜整夜地抱着电话对着劳伦斯哭,他已经见不得我再为了某个男人掉眼泪。 他说:“你是个多么好的女孩子。我不能再看见你伤心。” 因为这场谈话,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我不知道我对于安迪意味着什么,他对于我又意味着什么。幸还是不幸,我真的不知道。可是我真的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 也因为那次谈话,有时看见阴郁沉默的他,我的心就会变得异常柔软,一遍遍安静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只要能够让他快乐,我什么都可以为他做,有时我真的这样毫无出息地想。 安迪从来不说他爱我。他带我出去参加他的酒会的时候,也不和我说话,只是将目光绕过和他谈话的人,偷偷地看着我,那时他的眼神非常温柔。我从没见过他那么温柔。我不相信甜言蜜语,但我相信那一瞬间的眼神。 他的性格有非常强的两面性。在社交场合,他是那么开朗主动,掌控一切的样子;而单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却比较害羞,甚至很容易紧张。他在厨房做饭,我进去看着和他说话,他就马上把手给切了;他换衣服的时候我看着他,他的领带就怎么都打不好。 他的工作压力非常大,周末的时候经常把自己关在屋里昏睡,或者用寂寞来排解自己的不安或者不快。这时候他绝对不找我,但是我仍然会心疼他,他不是不喜欢我,更多时候是有心无力。他不敢让我太依赖他的温情,因为知道自己无法被依赖,所以宁愿冷漠一点对我。 忙的时候我也什么都顾不上,有时甚至一整月都抽不出一天时间来约会。爱情,对我们俩真是个奢侈品。心力交瘁的夜晚,我给他发短信:“见鬼! 我还在加班。”他会给我电话:“我刚刚从办公室出来,你想到我这里来吗?” 然后我就会到他那里去,静静地躺在他怀里,什么都不想再说了。他会告诉我:“你现在就觉得承受不了了?可是你是否能想象出我承受的压力是你的多少倍?” 宽泛地说,我们俩几乎属于同一个行业,只不过是不同的领域。我们的工作方式和风格类似,压力和劳动强度都是超负荷的。 我以前的英国老板,34岁的年轻人,操劳过度,乍一看跟一小老头似的。我多么喜欢那个英国人,他非常幽默、可爱、大气,但是也非常敏感、真性情,很多时候像个孩子。在英国足球队输球的时候,他就耍赖不来上班,还给全体经理发邮件,说他自己不开心了。后来英国队赢球的时候,他就把英国国旗挂在他办公室门口,跟门帘似的。那天我们正好要一起见客户,他凌晨三点看完球给我发短信:“耶, 我终于可以和你一起去开会了!我要把国旗穿身上去!”因为前一天我问他是否能和我一起去,他说完全要看当天晚上英国队表现如何,我当时气结。客户问我几人参加会议,我说说不准,还不敢告诉他们真正的原因。 那个英国人刚到北京的前三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常年如一日。他说他每天脾气暴躁,简直没有生活乐趣。后来他渐渐想找回自己失去的东西,开始大量扩张公司规模,招了几个副手,扩充队伍,终于不用再自己盯项目了,然后他索性辞职周游世界去了。我特能理解,得到的和失去的永远是均衡的。 安迪工作起来只会比我们更疯狂、更卖命。有一次我在外面吃饭的时候,碰见他和公司员工一起吃饭。我坐到他旁边,看见他的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我问:“怎么了?”他的助手说:“他已经连续好多天在通宵工作了。”我一下子就原谅了那些天他对我的冷淡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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