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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望舒没回答,只笑着跟她挥手道别,听见蔡茁在后面大声道:“你老乡刘国志说明天晚上帮他刷墙,望舒,你去不去?”

  “我去。”望舒一边答,一边头也不回向外快步走去。学校里到处都是放学的学生,她在行人中快跑了一会儿,到学校门口的时候,看见许承宗穿着一身蓝色西装,系着同色系的领带,英俊高大的形象,在学校门口十分惹人注目。她远远地看了他半天,看得自己满心都是欣喜,然后走到他面前,轻声笑道:“怎么到学校来了?”

  许承宗看见望舒,薄薄的嘴唇立即上翘,很高兴地点头道:“闲是也是闲着,就来了。”

  “这么闲,不想赚钱了?”她忍不住打趣他。

  “钱哪有你重要。”口气却不是打趣,而是一本正经。

  望舒听了,冲他笑了一下,她柔和的眼角眉梢因为心里喜悦无限,所以更为动人。许承宗低头看着他啊,后来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她也反握住她的,两个人在十指紧扣间,体味着相互的心意。他们走出学校大门,沿着人行道慢慢前行,黄昏的这个时候,秋意很是深沉,呼吸里能感到来自北边气流的寒意。往年这个季节,单身的她总是很难过,天气萧瑟,人心情也跟着萧瑟,觉得生命就像被这秋天被风吹落的枯叶一样,无可奈何地老去,而此时此刻,跟许承宗挽着手走在这人来人往的大都市里,活了二十七岁,她心里第一次觉得幸福,淡淡的平安的幸福。

  这样走着,在最萧瑟的秋意里,身边有个伴儿的感觉真好。

  “这还是我第一次跟你并排走路呢,以前你都是一瘸一拐的,需要我扶你。”她声音很轻快地说,眼睛看着马路边上的仿古花篮,以前每天都看着这些花篮,怎么就今天觉得这个花篮特别好看?

  是因为心里开心么?

  他听了,放开她的手,抬手揽住她的肩膀,像这条街上无数的情侣一样,两个人拥靠着慢慢而行,他应声道:“是啊,我们俩速度太快了,没来得及约会,就直接上床了。”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往事,笑声里带着一丝得意,“哦,对了,不是上床,是上岸——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从书里出来勾引我的样子!”

  望舒的脸登时红了,她冲动时胆子大,但平素却极为谨慎保守,这时候被他说起往事,大为不好意思,脸滚烫地恼道:“我那是一时糊涂,你别得意忘形总是提起——”

  “没有得意忘形,我是忘不了!望舒,你要是不要我了,我这辈子都要打棍,天下没有第二个女人比的上你。”

  望舒呆呆地看着他,她心里一感动,嘴上总是说不出话来。

  “我们俩去吃饭吧?以后我有空就接你放学,这样晚饭我们俩可以一起吃。”

  望舒看着他,心里很想答应,却无奈地摇头,遗憾道:“今天时间很紧,我得去打工。”

  “那明天呢?”他问。

  “明天——”她也很想答应他,可刚才蔡茁说了刘国志让自己帮着刷墙的事,认识了这么久,这还是刘国志第一次张口让自己帮他做事呢,她只好遗憾地说道,“我答应了国志,明天帮他的房子刷涂料。”

  许承宗揽着她肩膀的手僵了,他停住脚,望着望舒道:“刘国志?你——你不会是想跟他在一起吧?”

  望舒见他浓密的眉毛皱了起来,乌黑的眼睛看着自己,里面的神色让她胸口一紧,忙解释道:“没有,我们家欠刘国志太多了,而他从没麻烦过我们任何事。前几天刘国志胳膊扭了,又想赶在年前装修好房子,所以就跟我说,让我帮他。”她说到这里,看许承宗脸色仍不高兴,又道:“不是我自己,还有我另外一个女同学一起帮他。你看,我给那个女同学打电话,我跟她一起过去。”

  许承宗盯着她,很认真地等着望舒给那个女同学打电话。

  望舒被他的神情搞得又好笑又好气,只好掏出电话拨了蔡茁的手机号,等蔡茁喂了一声,她抬眼看了一下许承宗,放对蔡茁说:“蔡茁,我们明天晚上几点去刘国志那里刷涂料?”

  “看你啊,你要是没事,我们早点儿去?”蔡茁很高兴地说道。

  “那七点,在他家楼下会面?”

  “好啊,喂,望舒,你用的这个电话是你的吧?”蔡茁问,望舒答了是自己的。蔡茁高兴地说道,“太好了,现在联系你方便多了。我到了他家楼下,打你这个电话?”

  望舒答应了,挂了电话,看着许承宗道:“听见了吧?”

  许承宗脸色还是不太高兴,他拉着望舒一边走一边道:“他为什么用两个女人帮忙,他跟你大哥好像就是做这行的吧?”

  望舒想起刘国志的心意,走在许承宗旁边,一刹时感慨万千,喉咙里堵了似的说不出话来,如果——只是如果,如果许承宗对自己有这样的心意,自己该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了吧?

  爱我的让你,我不要;我爱的人,又偏偏不要我。

  “这个房子不一样,是他送给妻子的礼物,国志说他在外面打工十多年,盖得装修的房子数不清,但没有一栋房子是他自己的。成长,你要是去看了他的房子,你就会知道那房子的每一抹腻子、每一抹水泥都是他的心意,真的跟我见过的别的屋子不一样……”

  她说不下去了,一时顿下,后来低声道:“我家住的房子,每天早上都会被上工的人吵醒,被吵醒的时候我常常想,外面这些外来客,在这个城市做着报酬最少最辛苦的工作,住着最差的房子,吃着最便宜的饭菜,像飘在这个城市的浮尘一样,风一吹就散了,难以找到落脚的地方。像刘国志那样,有了一栋自己的房子,成个自己的家,才算真的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吧。”

  许承宗听了她的感叹,神情复杂起来,他放下原本揽着她肩膀的手,亲密相拥的让你,现在各自行着。望舒看着他,秋日黄昏的暗淡光线里,他俊朗的脸棱角分明,长度超过双耳的头发,让他的容貌多了一丝不羁与野性,他抬起手,心里似乎有点儿烦地扯着领带,又松开领口衬衫的挂扣,喉咙下露出的肌肉让她募地想起他强壮的胸膛——

  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英俊、最像个男子汉的男子了,而我总是对自己说,当初在乡下的湖边,我是一时冲动跟他摘了禁果,其实这样看着他,我才知道不是冲动,也不是寂寞,而是我很早很早就喜欢他了,只不过因为当时他要离开才给了我勇敢的借口。

  望舒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着这些,觉得自己的喉咙里像是塞了一个肿块一样难受。很久之后她看许承宗仍紧锁双眉,清了下嗓子问他:能同居吗?

  眼睛渐渐睁不开了,在她将要昏迷的时候,听见小木屋的门响了一下,似乎是有枪响的声音,她努力睁开茫然的眼睛,见两个陌生人站在屋子里,神智吓得清醒了片刻,她用力转头看向许承宗,见他好端端地被绑在旁边,她声音模糊不清地着急道:“有——人来了,你快跑吧?”

  他没有回答,望舒撑了片刻,再也撑不住,倒在了床上,只听见许承宗不停地叫着自己的名字,她想回答他,让他放心,可嘴巴却不听使唤。昏乱中感到又人抬着自己的身体,她在半知半觉之间觉得自己到了外面,后来进了车里,车开的实在太久了,车的座位又很舒服,她躺在上面,渐渐地什么都听不见了。

  醒过来的时候,一室的明亮,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头疼欲裂,手腕和脚踝处都有点儿酸痛。募地想起昨晚的事,她转身坐起,看见许承宗躺在自己旁边,她急忙问:“昨晚怎样了?”

  “没事了。”

  “那个程健呢?”

  “被警察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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