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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书璐与裴家修相差10岁,他们的相遇,缘于姐姐书玲的婚礼。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圣诞节,书璐还是双十年华的“美少女”。令她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他是唯一一个在祝福新人时,也十分严肃的来宾。她甚至猜想,他是否是书玲的前男友,“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故事会否在姐姐的婚礼上出现?

  但当时在她看来,裴家修只是她生命中一个不起眼的过客。

  彼时她刚开始自己的初恋。

  易飞是学生会主席,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他们经常一起在晚自习的时候画宣传海报。

  书璐对像他这样的“风云人物”并不太在意,那时的她是有些清高的,或者说,大学里文学院的女孩都颇有些清高。她们总是觉得,气质与内涵都是用读书的多少来衡量,即使美若天仙,如果没读过辛波斯卡,也只能被冠以“草包美人”的称号。要记得美人再美,也是一个草包。

  书璐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是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而易飞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轻浮的纨绔子弟。但她暗地里想,这也难怪,每天周围有那么多“痴头怪脑”的女生围着他转,他怎么会不漂起来。

  “你字写得很好。”易飞在书璐背后说。

  她敷衍地回答:“谢谢。”

  “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她没料到他会这样直接,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打圆场的话,只能敷衍他:“还好。”

  “那就是不太喜欢了?”

  她手下的笔一抖,差点把字写坏了。她决定不回答,就当默认好了,她不习惯说别人坏话,无论是背后还是当面。

  “为什么?”易飞好象盯上了她。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她有点不客气地反问。

  “难道不需要吗?”

  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谁也没有说话。

  从那以后,书璐就常常觉得易飞在跟她作对,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人会去费劲讨好一个讨厌自己的人。他经常把她画海报的时间排在最后,等到她能够使用办公室的时候常常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以后,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个,他也从来不帮忙她,只是自顾自地看书或者做作业。

  不过他通常会在她回去以后才离开,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易飞会等她走了之后锁门,然后悄悄跟在她后面直到她安全到达寝室。

  那一年圣诞节前,学生会组织所有干事去学校的礼堂联欢,不知道是谁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总之当她还自顾自吃着桌上的零食,听到有个男生问:“那就说说你喜欢哪个女生好了。”

  一阵起哄之后,易飞微笑着吐出三个字:“曹书璐。”

  当时会场里一下安静下来,只听到喇叭里播着Brain Adams的“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但书璐连这歌曲也听不到,她感觉自己仿佛什么也听不到了……

  后来,易飞告诉她,或许在说出她名字的那一刻他仍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爱着她,但当他看到她目瞪口呆,朱唇微启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然后,书璐做了一件即使多年后回想起仍旧令她无地自容的事情——站起来拔腿就跑。

  那天晚上她气喘吁吁地奔回寝室,连喝了两大杯水,三号床的室友问她:“你遇到鬼了?”

  她摇摇头,这简直……根本……不可能!

  整个晚上,她心乱如麻,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接下来,她躲了易飞整整两个多月。她经常走神,人有些恍惚,三号床怀疑她得了忧郁症。易飞来找过她很多次,都被她想各种办法推辞了。于是他打发学校广播台的一个小干事来给她送东西,据说条件是这个小干事可以在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在学校的广播里播他自己编的音乐节目。于是从那时候开始,每天中午大家在校园里奔走的时候都能听到一个兴奋的声音说:“各位同学好,我是阿宽……”

  不过易飞送来的东西她一次也没收过,阿宽总是哭丧着脸回去,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交差的。

  同时,书璐也开始成为学校里的知名人物,三号床说自己去选修公共课的时候有别院的同学向她打听曹书璐有没有跟易飞交往,书璐问她是怎样回答的,三号床抖抖肩膀,说:“嘿嘿,我就告诉他们——我拒绝对这件事发表评论,同时我代表曹小姐拒绝对这件事发表评论。”

  直到二月十四号,她中午路过操场的时候突然听到学校广播里阿宽说:“接下来这首歌,是易飞点给曹书璐同学的,希望她会喜欢……”接着传来了那首“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书璐感到自己恨不得打个地洞钻下去。

  下午上课的时候,民法老师破天荒点了名,当叫到书璐的名字时,她喊了声到,老师却没有继续点下去:“请举一下手好吗?”

  书璐愣愣地缓缓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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