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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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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玉兰看见风华的一刹那,有一种被电击的感觉。风华站在一个拱门的廊柱下,身形笔直,挺拔有力。十八岁的玉兰并不懂得真正的男性美正是风华这种肩宽腿长的男人才具有的,她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很顺眼的男人。 风华看见玉兰的时候也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觉得心微微地动了一下。他见到的是一个清秀苗条的少女,扎着马尾,穿着校服,在暮色中沿着弯弯的小径走过来,表情柔和,步子轻盈。十九岁的风华并不知道玉兰正是那种女性美的标准:标准的身材——葫芦型;标准的脸型——瓜子脸。他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很顺眼的姑娘。 他看着她独自在暮色中走来,心中忽然产生一种怜爱。他不知道他在刹那间爱上了眼前这个少女,他只知道他愿意看她。玉兰和风华擦身而过,没有说一句话,彼此却把对方牢牢记在心里。在以后的日子,玉兰失意满怀时常常忆起她和风华最初擦出火花的一瞬间,她为此热泪盈眶。 多年后,玉兰成为名噪一时的诗人,笔名“雪肤”,意在引诱广大男性读者想象她的花容月貌。其实,玉兰本人早就失去了诗中纯情少女的风采。她已变得臃肿不堪,一脸黄斑,脖子上、额头上皱纹丛生。虽然只有三十出头,早已像五十岁的老妈子。每逢市文联开会,众多文友齐聚一堂,男人衣冠楚楚,女人艳丽夺目,玉兰往往是万红之中的一点绿,穿着最素朴的衣服,一件黑色T恤,一条黑色弹力健美裤,足蹬一双黑色布鞋。全身黑的目的一个是实用,便于清洗;一个是审美,引人注目。每个新来的人都以为她是清扫垃圾的工人。她也不以此害羞和难堪,依然我行我素。 她没有丈夫,没有儿女。她在二十多岁的时候长得颇有姿色,被一个港商看中,匆匆嫁给了他,仅仅一个月,这个男人回归香港,如一只黄鹤,再也不复返了。玉兰遇人不淑,从此自暴自弃,放纵自己,狂饮滥食,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大肥婆,等她惊觉自己犯的错误时,已经太迟了,玉兰从此与美丽绝缘。 关于她的香港丈夫,她一点记忆也没有了,她想不起他的外表特征,也想不起他的言谈举止,她恨自己糊涂,但有时候,在半梦半醒之间,她偶尔也会忆起那个男人曾经给过她的温存。她对自己感情上的失败非常痛心,在表面上,却假装毫不在乎。她高声大气地说话,大口大口地吸烟,大口大口地喝酒。没有人把她当做女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诗人,有点闲钱,有点寂寞。总之,三十五岁的玉兰和十八岁的玉兰在外表上已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有时候,她看着自己往日的照片,再对镜观看,禁不住悲从中来,有谁知道,她曾经是那么婀娜多姿,那么纯洁美丽呢? 风华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一个地区级工厂,那里并不需要什么工业卫生,所以在大学里学工业卫生专业的风华纯粹成了一个多余的人。没办法,厂里分配他到车间干活儿,风华把自己的大学文凭给领导看,告诉领导他是学工业卫生的,是大学生,不能下车间,领导看了他的文凭,看到了卫生两个字,就分配他去厂医院当医生。 风华啼笑皆非,心想去医院总比下车间强,硬着头皮去医院报了到。医院的院长倒是明白工业卫生和医生是两码事,但是人分来了,他只好接受。他把风华派到地区卫校进修了两个月,风华学会了打针,回厂后在医院里当了一名打针的男护士,倒挺受那些男病人的欢迎,风华也就委委屈屈地干了下去。 事业上他不如意,在爱情上他可是幸运儿。他一到厂里,立即在厂里引起较大的轰动。二十岁的风华长得实在太出色了,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招惹了许许多多女人的目光。风华还没有经历过女人,他没有任何阅历,虽然他曾经用心去关注过一个女孩,但那是一种圣洁的情感,没有任何爱情的成分在里面。在那些女人贪婪的眼光中,他读到了一些让他害怕的东西,他似懂非懂,有点迷离,也有点动摇。 事业上的不如意,让初涉人世的风华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虽然他非常想念那个像玉兰花一般秀丽纯洁的姑娘,他始终没有勇气向她发出爱的信息。这个时候,兰仙因患感冒住进了医院,风华给她打针,俩人结识了。每次他给兰仙打针,她总是温婉地笑着,眼睛里有着让他意乱神迷的东西。风华不敢确信兰仙是否爱上了他,同事倒先看出来了,他们主动给两个小青年牵了线。风华看到兰仙长得眉清目秀,人又和善,虽然瘦了一点,心想他这样一个卑微的男护士,能找到这样一个本本分分的女人也够了,认识没多久,俩人就结了婚。 他做了丈夫,几年后又做了父亲,还没有享受一个青年小伙应有的乐趣,就背起了生活的沉重负担。他们夫妻俩所在的工厂很快就垮了台,连最低的生活费都发不出,厂里的人顿时作鸟兽散。风华的妻子拖着一个五岁的幼女,在厂门口摆了一个早餐点,卖包子、油条,整日辛苦劳作,倒没埋怨过什么。风华作为一个男人,面对这一切心如刀割,他除了研究工业卫生之外,只有一个特长,就是会照相。他读大学时酷爱摄影,学会了照相,而且是专业水准。他毅然背起照相机在街头巷尾到处转悠,但赚不到多少钱,开一个照相馆吧,资金不够。重压之下,风华收拾行囊,告别妻儿,来到省城。 初到省城的风华睡在最廉价的客房里,每天花十块钱在小摊上吃盒饭,他在省城各条街道上转来转去,在劳务市场上低声下气地询问工作人员,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白天在大街上四处奔波,晚上在客房里思来想去。他想,他的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一辈子,仍然在为温饱而挣扎;他的妻子,跟着他一无所有,从未发出一声怨言;他的女儿,没有漂亮的裙子,没有像样的学校读书。他看着房子的天花板,摸着自己瘦骨嶙峋的身体,不由地淌下几滴眼泪。 他想,在他这短短的三十六年中,最为得意的是在大学读书那四年。那时候,每逢学校开文艺晚会,他总是台上的主持人,和全校最靓丽的女孩站在一起,他穿着白色衬衫,棕色喇叭裤,上衣扎进裤子里,又修长,又结实,他发现很多女同学在看他,他在心里暗暗地笑。他看不上任何一个人,他要到社会上去闯一闯,凭他的才能和外表,他应该有更美好的前程。 直到有一个傍晚,风华见到一个娇小可爱的少女,她独自走在弯曲的小路上,表情柔和,步子轻盈,他的心弦被打动了,他在心里记住了那个女孩。在寂静的深夜里,在恍惚的梦境中,他常常想起那个女孩。在暮色中,那个孤单的身影,那对晶莹的眸子,历历在目,清晰如昨。他很奇怪,他从来没有和她接触过,甚至没有单独和她说过话。他的妻子,有过那么多次肌肤之亲的妻子,却从来没进入过他的梦境。他总是这样想着,想着,直到迷迷糊糊地睡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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