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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几口酒下肚,平时话不多、总作酷状的小猛,话也多起来。

  “你知道王老师是谁吗?”小猛突然问肖白。

  王老师是这家琴店的主人。

  肖白来报吉他班,正看见三个男的围坐着,弹唱尼尔扬的《No Wonder》。

  坐中间的,是个有点谢顶的中年人,穿件皱巴巴的格子短袖衬衫,同样皱巴巴的水洗布裤子,脚上一双黑布鞋,脚跟一起一落很有力量,打着拍子。这就是王老师。

  王老师左边是个长发青年,皮肤黝黑,不算英俊但脸上棱角分明,穿二股筋背心、大短裤、沙滩鞋,右臂上还有青色文身。

  右边是个瘦瘦的年轻人,有点苍白,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穿件松松垮垮的白衬衫,脚下踩双拖鞋。这就是小猛。

  三个人似乎都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都没有意识到肖白的存在。

  “See the blue bird fly,easy as a dream……”肖白那会儿还不知道尼尔扬,但却被这样的歌词吸引住了。王老师半闭着眼睛,一边唱一边弹solo,左手在指板上下翻飞,对琴弦揉、捏、推、滑,动作非常潇洒。文身男负责节奏,和着拍子扫弦,每一下都很重,似乎要把琴弦扫断,吉他在他手中发出鼓一般的共鸣声,其中还夹杂着低音弦打在品丝上那种特殊的嚓嚓声。小猛弹bass部分,明显比那俩要轻松,但还是很专注。

  肖白越听越兴奋,不由自主用脚打起拍子。一曲结束,肖白定了定神,正准备问报班的事情,王老师又开始唱另一首歌,这次完全是自弹自唱了,其他两人把琴抱在怀里,闭着眼睛听。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嘿!铃鼓先生,为我奏一曲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我还不想睡,而且无处可归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嘿!铃鼓先生,为我奏一曲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在这铿锵的早晨让我与你同去

  Though I know that evenin’s empire has returned into sand, 尽管我知道,黄昏的帝国早已归于尘土

  ……

  后来肖白专门去查,才知道这是一首带有乡村风格的美国民谣,肖白以前从没听过。在他的记忆里,民谣似乎就是《同桌的你》。他还专门查了那句“在这铿锵的早晨让我与你同去,尽管我知道,黄昏的帝国早已归于尘土。”虽然第一次看到,但仿佛很久以前,就有人把这句歌词刻到了肖白脑子里,虽然陌生,但却是那么熟悉。

  当时,肖白突然产生了一种被唤醒的冲动,他就沉浸在这种感觉里,直到歌声结束。

  此刻,听小猛问他知不知道王老师,肖白红着脸说:“我哪儿知道啊?”

  “王源,王老师最早是ROCK乐队的主音吉他,和崔健还合作过一段时间呢。”

  “呃……”肖白吃了一惊,想不到那个一直穿双布鞋、貌不惊人、平时偶尔来店里晃几下的中年人,竟然就是传说中的王源。王老师确实琴弹得够牛X,可在肖白印象里,搞摇滚的人都应该是另类范儿,至少也得非主流,长发、文身、酷……这都是基本配置,否则怎么好意思跟人说自己是搞摇滚的呢。

  “没想到吧。”小猛似乎看出了肖白的疑惑,“其实摇滚很生活。你看那帮Blues大师,很多人在成名之前都是干什么搬运工、门卫、酒吧侍者之类的,他们唱的都是自己的生活,都是很日常的东西。滚石,滚石知道吧,贾格尔他们,看上去挺另类,其实都特生活,还上街自己买菜做饭呢。”

  “的确没想到。”肖白使劲点着头说,“你以前干吗的?你跟王老师学了多长时间了?”

  “我原来在北交大,学建筑。在学校待着特没劲,想弹琴玩,我一师哥向我推荐王老师,说这人有两下子,不蒙人。结果我就来了。”小猛抿了一口酒,“结果来了就走不了啦,以前听摇滚,就知道崔健、黑豹、唐朝、甲壳虫,来这儿才发现有那么多更牛X的自己都不知道。对了,有本书你看过吗?”小猛说着就奔小黑屋去拿书。

  “早看见了……”肖白心里嘀咕。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王老师推荐我看的,说搞摇滚的人都应该看看。好东西呀……”小猛兴冲冲说着,把书递给肖白。肖白一边答应一边装模作样翻了翻。

  “我看了这书才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那样一种生活。虽然又是美国又是五六十年代,但觉得好像就是自己一直在想的生活似的。我小时候老听我爸讲他们小时候的事儿,到处串联结交朋友,探讨理想和人生,觉得特好特自由。想想看,那不就是迪安的生活吗?”

  “迪安?对了,不就是书里常常出现的那个名字吗。”肖白一边点头一边想。

  “我觉得自己眼前好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小猛越说越来劲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生活没希望,不就是毕业找个工作,挤车上下班,没完没了对着图纸画图,有什么意思?每次想到这些,我就下狠工夫练琴。可越是练,越是听,这种疑问就越强烈。”

  “Johnny go,go……”Chuck Berry在电视里叫嚷着。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干脆退学了。”小猛把头猛一扬,接着说,“我就找王老师说,正好王老师这儿原来看店那哥们儿找到乐队要离开了,就上次你见过的长头发文身那个,于是王老师就收留我了。我现在一边练琴一边看店,王老师每月给我四百,基本够吃饭了。”

  肖白吃惊地望着小猛,一时无语。如果说此前摇滚之于肖白,仅仅是一种爱好,一种没事找乐的消遣,一种装X的工具;那么,从此时此刻,她已经上升到了一种生活方式的高度。

  “那你家里怎么看,那点钱在外头生活也不够吧?”肖白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我才出来不到一年,还没跟家里说。成天就待在店里,钱够吃饭就行,我直接从旁边小馆子里买外卖。在店里待着就是有点不见阳光,身上发虚。”小猛沉吟了一下,把声音关小了一些,“其实,这家店挣不上太多钱,周围都是学生。王老师也不宽裕,他最值钱的就是家里那几把琴了,有两把Gibson,一把Fender,一把Taylor,一把Martin,还有一朋友送的Ovation,全是美产原厂的。我去看过,真牛X,啧啧。”小猛满脸羡慕。

  “上月王老师家里刚换了台电视,好像是王老师送给师母的生日礼物。这不,旧的就拿这儿来了。”

  “呃……”肖白接过小猛递来的酒,抿了一口。两人都没说话,沉默看着电视里那个在舞台上疯狂扭动着身体,拿麦克风架子当大刀舞来舞去的人。

  “对了,上次练完琴你走了,王老师跟我说你挺适合搞这个的,悟性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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