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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度待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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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仲宣一事附 唐裴度在中书时,堂吏忽报亡失省印,同列惊愕,皆欲究治,度略不顾问。良久,复报印在故处。度笑谓同列曰:“此必吏人盗印驿券也。向若急之,则投诸水火矣。”同列乃服。出赵璘因话彔。旧集不载。 按:此盖以事理察盗者也。其略不顾问,则与苏无名请宽府县之意同矣。彼缓以伺之,获为盗之人;此缓而待之,获所盗之物:皆可谓善处事也。 许仲宣,汉干佑初登进士第,为曹州济阴簿。先是,县印令与簿昼夜更掌。时令有妾,与室争宠,不能禁,妾恚恨,欲陷其主于罪,窃取印藏之,封缄如故。仲宣受之。翌日,吏将用印,开但空匣,因逮捕县吏及令、簿仆厮家人,系狱验问,果得于令舍窦火烟煤中。初失印,众皆恐,仲宣晏然不为之动。既而果获,人服其量。此乃量足以处事,识足以察盗者也。夫吏盗省印,以有所欲故尔;妾盗县印,以有所忿故尔:此两者,可以得盗之情矣,则当用是察之也。仲宣后事本朝,终于给事中。见本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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