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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误(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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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言木之巨细者,始曰拱把,大曰围,引而增之曰合抱。盖拱把之间才数寸耳,围则尺也,合抱则五尺也。《庄子》曰:“栎社木,其大蔽牛,挈之百围。” 疏云:“以绳束之,围,麤百尺是也。” 今人以两手指合而环之,适周一尺。杜子美《武侯庙柏》诗云:“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是大四丈。沉存中内翰云:“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也。” 然沈精于算数者,不知何法以准之。若径七尺,则围当二丈一尺。《传》曰:“孔子身大十围。”夫以其大也,故记之。如沉之言,才今之三尺七寸有畸耳,何足以为异耶?周之尺,当今之七寸五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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