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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知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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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仙镇书生 朱仙镇之败,兀术欲弃汴而去。有书生叩马曰:“太子毋走,岳少保且退。”兀术曰:“岳少保以五百骑破吾十万,京城日夜望其来,何谓可守?”生曰:“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岳少保且不免,况成功乎?”兀术悟,遂留。 〔冯述评〕 以此书生而为兀术用,亦赋桧驱之也。 沈诸梁 楚太子建废,杀于郑,其子曰胜,在吴,子西欲召之。沈诸梁闻之,见子西曰:“闻子召王孙胜,信乎?”曰:“然。”子高曰:“将焉用之?”曰:“吾闻之,胜直而刚,欲置之境。”子高曰:“不可。吾闻之,胜也诈而乱,彼其父为戮于楚,其心又狷而不洁。若其狷也,不忘旧怨,而不以洁悛德,思报怨而已。夫造胜之怨者,皆不在矣。若来而无宠,速其怒也;若其宠之,贪而无厌,思旧怨以修其心,苟国有衅,必不居矣。吾闻国家将败,必用奸人,而嗜其疾味,其子之谓乎?夫谁无疾眚,能者早除之。旧怨灭宗,国之疾眚也;为之关龠,犹恐其至也,是之谓日惕。若召而近之,死无日矣!”弗从,召之,使处吴境,为白公。后败吴师,请以战备献,遂作乱,杀子西、子期于朝。 孙坚 皇甫郦 孙坚尝参张温军事。温以诏书召董卓,卓良久乃至,而词对颇傲。坚前耳语温曰:“卓负大罪而敢鸱张大言,其中不测。宜以‘召不时至’,按军法斩之。”温不从。卓后果横不能制。 中平二年,董卓拜并州牧,诏使以兵委皇甫嵩,卓不从。时嵩从子郦在军中,〔边批:此子可用。〕说嵩曰:“本朝失政,天下倒悬。能安危定倾,唯大人耳。今卓被诏委兵,而上书自请,是逆命也;又以京师昏乱,踌躇不进,此怀奸也;且其凶戾无亲,将士不附。大人今为元帅,仗国威以讨之,上显忠义,下除凶害,此桓、文之事也。”嵩曰:“专命虽有罪,专诛亦有责。不如显奏其事,使朝廷自裁。”〔边批:此时用道学语不着。〕于是上书以闻。帝让卓,卓愈增怨嵩。及卓秉政,嵩几不免。 〔冯述评〕 观此二条,方知哥舒翰诛张擢,李光弼斩崔众,是大手段、大见识。事见《威克部》。 曹玮 河西首领赵元昊反。上问边备,辅臣皆不能对。明日,枢密四人皆罢。王鬷谪虢州。翰林学士苏公仪与鬷善,出城见之。鬷谓公仪曰:“鬷之此行,前十年已有人言之。”公仪曰:“此术士也。” 鬷曰:“非也。昔时为三司盐铁副使,疏决狱囚,至河北;是时曹南院自陕西谪官,初起为定帅。鬷至定,治事毕,玮谓鬷曰:‘公事已毕,自此当还。明日愿少留一日,欲有所言。’鬷既爱其雄材,又闻欲有所言,遂为之留。明日,具馔甚简俭,食罢,屏左右,曰:‘公满面权骨,不为枢辅即边帅,或谓公当作相,则不能也。不十年,必总枢于此,时西方当有警,公宜预讲边备,搜阅人材,不然无以应猝。’鬷曰:“四境之事,唯公知之,何以见教?’曹曰:‘玮在陕西日,河西赵德明尝使以马易于中国,怒其息微,欲杀之,莫可谏止。德明有一子,年方十余岁,极谏不已:‘以战马资邻国已是失计,今更以资杀边人,则谁肯为我用者?’玮闻其言,私念之曰:‘此子欲用其人矣,是必有异志!’闻其常往来于市中,玮欲一识之,屡使人诱致之,不可得。乃使善画者图其貌,既至观之,真英物也!此子必为边患,计其时节,正在公秉政之日。公其勉之!”鬷是时殊未以为然。今知其所画,乃元昊也。” 〔李温陵曰〕 对王鬷谈兵,如对假道学谈学也。对耳不相闻,况能用之于掌本兵之后乎?既失官矣,乃更思前语。滔滔者天下皆是也! 高欢 齐神武自洛阳还,倾产结客。亲友怪问之,答曰:“吾至洛阳,宿卫羽林相率焚领军张彝宅,朝廷惧乱而不问。为政若此,事可知也。财物岂可常守耶?”自是有澄清天下之志。 〔冯述评〕 莽杀子灭后家,而三纲绝;魏不治宿卫羽林之乱,而五刑隳。退则为梅福之挂冠浮海,进则为神武之散财结客。 任文公 王莽居摄。巴郡任文公善占,知大乱将作,乃课家人负物百斤,环舍疾走,日数十回。人莫知其故。后四方兵起,逃亡鲜脱者,唯文公大小负粮捷步,悉得免。 〔冯述评〕 张觷教蔡家儿学走,本此。 东院主者 唐末,岐、梁争长。东院主者知其将乱,日以菽粟作粉,为土墼,附而墁之,增其屋木。一院笑以为狂。乱既作,食尽樵绝。民所窖藏为李氏所夺,皆饿死;主沃粟为糜,毁木为薪,以免。陇右有富人,预为夹壁,视食之可藏者,干之,贮壁间,亦免。 第五伦 魏相 诸马既得罪,窦氏益贵盛,皇后兄宪、弟笃喜交通宾客。第五伦上疏曰:“宪椒房之亲,典司禁兵,出入省闼,骄佚所自生也。议者以贵戚废锢,当复以贵戚浣濯之,犹解酲当以酒也,愿陛下防其未萌,令宪永保福禄。”宪果以骄纵败。 〔冯述评〕 永元〔和帝年号〕初,何敞上封事,亦言及此。但在夺沁水公主田园及杀都乡侯畅之后,跋扈已着,未若伦疏之先见也。 魏相因平恩侯许伯奏封事,言:“《春秋》讥世卿,恶宋三世为大夫,及鲁季孙之专权,皆危乱国家。自后世以来,禄去王室,政由冢宰。今霍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任兵官,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或夜诏门出入,骄奢放纵,恐寝不制,宜有以损夺其权,破散阴谋,固万世之基,全功臣之世。” 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封”。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 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宣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霍氏杀许后之谋始得上闻。乃罢其三侯,令就第,亲属皆出补吏。 〔冯述评〕 茂陵徐福“曲突徙薪”之谋,魏相已用之早矣。 《隽不疑传》云: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辞,不肯当,久之病免。 《刘德传》云:大将军欲以妇妻之,德不敢取,畏盛满也。后免为庶人,屏居田间。 霍光皆欲以女归二公而二公不受,当炙手炎炎之际,乃能避远权势,甘心摈弃,非有高识,孰能及此?观范明友之祸,益信二公之见为不可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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