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笔记杂录
>
子不语
|
上页
下页
割竹签
黎民买卖田土,无文契票约,但用竹签一片。售价若干,用刀划数目于签上,对劈为二,买者卖者各执其半以为信。日久转卖,则取原主之半签合而验之。其税签如税契,请官用印于纸,封其竹签之尾,春秋纳粮,较内地加丰焉。
虚阁网(
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