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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


  使臣之义,始于藩镇当国,初武官处以三班,号祗应官,有左、右班,供奉班是也。至太宗,以其资品少,又创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东西头供奉官,有司号为小使臣;内殿崇班、内殿承制为大使臣。

  宣、政改制,易为郎,使臣之名不改,二字害义为多,即与汉晋诸侯王得臣其境内一同,况此自是王官,而称于比肩事主之人,尤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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