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笔记杂录
>
熙朝新语
|
上页
下页
八六
叶文敏公方霭官翰林学士时,修《四书讲义》,至羔裘元冠不以吊为圣讳,商于同僚,俱不能对。翰林典簿穆维乾对曰:“大字当仍原字以尊经,小注改元字以避讳。”
方霭问何所本,维乾曰:“中庸慎独乃原字,小注改谨字。”方霭大悟,曰:余自幼疑此,始知朱子为避讳也。”
深加敬礼,人服其虚中。
虚阁网(
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