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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魏王不得折辱贵臣


  魏王,文德皇后所生,太宗特所宠异。贵要言:三品以上多轻蔑王者。意欲诬毁公等以激怒太宗。太宗大怒,御齐政殿,引三品以上入,作色而言曰:“我有一口语,欲向卿等道。往前天子是天子,今时天子即非天子邪?往前天子儿是天子儿,今天子儿即非天子儿邪?我见隋家诸王,一品以下皆不免其踬顿,我自不许儿子纵横,卿等何为蔑我儿邪?我若教之,岂不能折辱卿等?”房玄龄以下,战栗流汗,拜谢。

  公正色而进曰:“当今群臣,必无敢轻魏王者。然在礼,臣子一也。传称:王人虽微,列诸侯之上,诸王用之为公卿,若不为公卿,则下土之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为公卿,并天子大臣,陛下之所敬异。如其小小不是,魏王何得折辱?若国家纲纪替坏,臣所不知。以当今圣明,魏王岂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礼义,宠纵诸子,使行无礼,寻皆罪黜,不可为法,亦何足道。”

  太宗闻之,喜形于色,谓群臣曰:“凡语理到,不可不服。朕之所言,身之私爱;魏征所言,国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谓理在不疑;见魏征所论,方始觉屈也。人君发言,亦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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