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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王超者,尝为汜水县令。严损之曰:“公从此为京官讫,即为河北二太守。”

  后果入为著作郎,出为真定太守,又改为京城守,超又谓汜水令严迥云:“公宜修福。”

  严不信。果被人诉,解官除名,配流身亡也。

  〔出《定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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