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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六


  天圣、宝元间,范讽与石曼卿皆喜旷达,酣饮自肆,不复守礼法,谓之“山东逸党”,一时多慕效之。庞颍公为开封府判官,独奏讽,以为苟不惩治,则败乱风俗,将如西晋之季。时讽尝历御史中丞,为龙图阁学士。

  颍公言之不已,遂诏置狱劾之,讽坐贬鄂州行军司马。曼卿时为馆阁校勘,亦落职,通判海州。仍下诏戒励士大夫,于是其风遂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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