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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


  旧制,学士以上赐御仙花带而不佩鱼,虽翰林学士亦然,惟二府服笏头带佩鱼,谓之“重金”。元丰官制行,始诏六曹尚书、翰林学士、杂学士皆得佩鱼。

  故苏子瞻《谢翰林学士表》云:“玉堂赐篆,仰淳化之弥文;宝带重金,佩元丰之新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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