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笔记杂录 > 栖霞阁野乘 | 上页 下页 |
朱鸣虞与赵虾 |
|
康熙初,有阳山朱鸣虞者,富甲三吴,迁居申衙前,即文定公旧宅。其左邻有吴三桂侍卫赵姓者,混名赵虾,豪横无比,常与朱斗富。凡优伶之游朱门者,赵必罗致之。时届端阳,若辈先赴赵贺节,饮酒皆留量,赵以银杯自小至大,罗列于前,曰:“诸君将往朱氏,吾不强留,请各自取杯一饮而去何如?” 诸人各取小者立饮,赵令人暗记,笑曰:“此酒是连杯偕送者。” 其播弄人如此。朱曾于元宵,挂珠灯数十盏于门,赵见之,愧无以匹,命家人碎之。朱不敢与较,商于雅园顾吏部予咸,顾唯唯。乃以重币招三桂婿王永康来宴饮。席散游园,置碎灯于侧,王问曰:“可惜好珠灯,何碎不修?” 朱曰:“此左邻赵虾所为,因平西之人,未敢较也。” 王会意,耳语家人,连夜逐赵出城另迁,一时大快人心。鸣虞之子后入翰林,常与王往来,王居北街拙政园,俱先三桂死。今申衙前尚有阳山朱弄之名,问所谓朱鸣虞、赵虾之号,竟无有知者。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