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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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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文忠撰《薛参政墓志》云:“明道二年,章献明肃太后欲以天子衮冕见太庙,臣下依违不决,公独争之曰:‘太后必若王服见祖宗,若何而拜乎?’太后不能夺,为改他服。”则是太后不以衮冕谒庙。而《宋景文公奏议》乃云:“太后晚节,吝于还政,弗及永图。厌内阃之靓闲,乐外朝之焜照,执镇圭,乘大辂,垂十二旒之冕,被十二章之衮,率百官,陈万骑,跪奉币瓉,历见祖宗。古来未闻,典礼不载,此亦一眚之咎,所共知也。”盖是时有旨差赴编修明道参谢宗庙记所检讨校勘,故宋公《奏议》如此。然则《墓志》又不足据。此事正与东坡记欧阳公作《范文正神道碑》相类。碑载章献太后临朝时,仁宗欲率百官朝正太后,范公力争乃罢。其后,轼先君修《太常因革礼》,求之故府,而朝正案牍具在,本末无谏止之事,而有已行之明验。先君质之于文忠,文忠曰:“文正实谏,而卒不从,墓碑误也。当以案牍为正。”余谓文忠于志不茍作,况一时耳目所闻睹,二事岂皆误耶?盖所以书于墓志者,不欲开后世弱人主、强母后之渐,而公文必传于不朽,其为戒深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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