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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职之大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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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旅京应试士子工于楷法者,每逢誊录供事等试,必为人代考,或数十金、或百金,视其人之名望分贵贱,寒士恃此为旅费,以免借货,此风由来久矣。在上者亦明知之,但不能说破耳。每逢新皇登极,例须参职一次(此试仅用佐贰,非若停科举之考职也),第一者注册四十五日即开选。故宦兴浓者,必觅高手代考,俾可速选也。光绪纪元考职,延至癸未始举行。 是年有浙江萧山县举人马星联者,楷书极佳,名震一时,所试无不前三名者。有人托其代考,马曰:“若肯费八百金者,包取第一。”其人允之,榜发果第一,得州同即选。马于是趾高气扬,大会宾客于聚宝堂,设盛宴数十席,置奖品无数,征雏伶而定花榜焉。是日所费千金,除所得外,尚揭债二百金也。 当兴高采烈时,谓同辈曰:“诸公仅能包取耳,若我则包第一即不爽,诸公视我远矣。”言罢举觞大笑,马设席遍聚宝堂之正屋三进,其偏院不与焉。有御史丁振铎者,在偏院请客,适逢此会,亦窃窥之,闻马语,询于人,乃知其财之所由来,次日遂专折奏参,奉旨革拿,马已闻风逃矣。 盖此等考试,皆习焉不察,以为无伤大雅,逮一揭参,即照科场舞弊治罪也。于是出结之京官,考取之人皆革职遣戍。马则星夜返萧山,其居与典史署紧邻,典史某于黄昏时闻马与母妻语,亟白于令,请速捕钦犯。令曰:“尔侦之确耶?”典史曰:“闻其声确也。” 令曰:“尔姑在此晚饭,饭毕掩捕,不虑其逃也。”随命一心腹以百元赠焉,命速逃东洋。盖马为令县考所取案首,得意门生也。晚饭罢,令乃传捕役兵壮等偕典史至马家。已夜半矣,围其宅而搜之,无有也。乃大怪典史妄言而罢。马故贫士,幼失怙,母守节抚孤,得以成立。年十九中乡举,娶妇,至逃亡时,仅二十有一。举业甚工,尤精折卷,可望鼎甲者也,人莫不惜之。先是壬午之冬,有学正学录之试,陈冕时尚未中进士,为人代考第一,获三百金,以二百金葬其蒙师,以百金助其友毕姻,同辈皆重之,岂若马以之定花榜哉!宜乎其获谴也。陈子癸未大魁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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