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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类15


  ◎七分二

  以棉纱所织之巾,本以拭汗秽,美容颜也,为舶来品。市肆售价,每方银币一角。角之重量为银七分二厘。粤市交易,向用银块,后虽流通银币,而仍合银块之重量以计算。巾之值为银七分二,于是遂以七分二呼巾矣。妓女留狎客夜宿,辄以一新巾拭秽,用毕,即弃之于水。故狎客之谑妓者,每语之曰:“何时可用七分二?”

  ◎布围

  云南蒙自县妇女之出外也,手必执一伞。伞有布围,藉以遮首,欲使人不见其面目也。如有人揭开之,即为破坏古规,必与争。

  ◎云肩

  云肩,妇女蔽诸肩际以为饰者。元之舞女始用之,明则以为妇人礼服之饰,本朝汉族新妇婚时亦有之。尤西堂尝咏之以诗,其诗云:

  “宫妆新翦彩云鲜,婀娜春风别样妍。衣绣蝶儿帮绰绰,髩拖燕子尾涎涎。筵前拊鼓宜垂手,楼上吹箫许比肩。只恐巫山夜飞去,倩持飘带欲留仙。”

  光绪末,苏、沪妇女以髻低及肩,虑油之易损衣也,乃仿为之,特较小耳,以绒线所结者为多。

  ◎围巾

  围巾者,以棉织品、毛织品为之,其佳者则为貂皮、狐皮。加于项,旋绕之,使风不入领以御寒。女子用之者为多,盖效西式也。

  ◎便顶

  国初,官吏惟朝帽有顶。雍正丙午,始颁便顶式样,后之平时大帽所用者是也。其式圆,上如大珠,下以银盘盛之,高不盈寸。自一品至九品,分珊瑚、蓝宝石、青金石、水晶、明玻璃、砗磲、涅玻璃、金、银诸式,正从花素有差。

  乾隆时,有请以知县用蜜蜡顶者,未准。旋有正七品以下及生监无金银花素之别。嘉庆己未,科臣特奏,细为厘剔。遵行年余,仍淆乱如初矣。

  ◎花翎

  品官之大帽,饰以孔雀翎,施于冠后,犹古之珥貂也。以目晕之多寡为等差。目晕,即眼也。普通皆一眼,多者双眼、三眼。其初皆出于酬庸旷典,惟有功而蒙特恩者,始得赏戴。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以平定台湾功第一,诏封靖海侯,世袭罔替。琅疏辞侯爵,恳照前此在内大臣之列,赐戴花翎。部臣议在外将军、提督无给翎例。圣祖特旨赐之。及粤、捻乱平,名器幸滥,汉员以军功得赐者甚多,且有双眼、三眼者。其后又定报捐花翎之例,于是五品以上之官,皆得援例捐纳,不复重视之矣。

  亲郡王、贝勒为宗臣,例皆不戴花翎,惟贝子冠三眼孔雀翎,公冠双眼孔雀翎为臣僚之冠。乾隆中顺承勤郡王泰斐英阿充前锋统领,乞花翎,高宗曰:“花翎乃贝子品制,诸王戴之,反失制。”傅文忠代奏,谓其年幼,欲戴以美观,始许之。因并赐皇次孙三眼翎,曰:“皆朕孙辈也。”由是亲郡王屡有蒙恩赐者。高宗且欲定五眼花翎为亲郡王定制,为和珅所阻,未果行。

  大臣之赏戴双眼花翎者,固皆出于特恩,不能以捐纳而得。然领侍卫府管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满洲五品以上各员及王府之头等护卫,亦得戴之。

  ◎内廷颁给花翎

  国初视翎支极重,凡赏戴花翎者,必有非常之功。其花翎确由内廷颁给,惟许戴此一支,自己不得购用。非若捐例既开之花翎,尽人可捐,且须自置,与蓝翎一例也。

  ◎蓝翎

  蓝翎亦为大帽之饰,以鹖羽为之。其色蓝,羽甚长,无眼。光绪时,有用花翎线扎之者,远望之似花翎,秩较卑而有功者,得赐用。旧例,如领侍卫府管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六品以下及王府二等护卫以下者,皆得戴之。自粤、捻乱平,赏赐甚滥。及捐例开,且可纳赀以得之矣。

  ◎钗

  钗为古笄之遗,秦穆王以象牙为之,周敬王以玳瑁为之,至秦始皇时则始以金银为之。朱竹垞尝咏之以词,调寄《踏莎行》,其词云:“金重难胜,翠匀如沐,爱他也有同心目。晓来寻惯枕函边,坐怀先绾香云束。小凤垂珠,小鱼衔玉。离愁夜半挑残烛。玉郎消息断红笺,背人潜把归期卜。”

  程子大有《咏钗和姚二叔慈》词,调寄《凤凰台上忆吹箫》云:“髻趁盘鸦,妆催堕马,籨衣欲下还停。有两枝龙凤,钿合装成。递向玉奴纤手,回皓腕自插殷勤。香盟负,簪边想坠,烛底敲频。销魂,帘前溜也,又拾向裙边。七宝斜横,傍檀郎茸帽,微印春痕。昨夜粉蛾窥焰,还曾剔一翦兰茎。和伊画,梦余蕤枕,暗损鸾纹。”

  ◎卍字簪

  孝钦后好妆饰,化妆品之香粉,取素粉和珠屑、艳色以和之,曰娇蜨粉。即世所谓宫扮是也。宫簪翡翠之深绿,为世所罕有,两端各镶赤金卍字七个,曰卍字簪。宫粉既涂,翠簪毕插,辄取镜顾照数四也。

  ◎金气通

  金气通,妇女之饰于首者也。光绪初,上海盛行之。似簪而中空,两端贯气以达。横于髻,可使室气输入发际。

  ◎红丝球

  京师花市常有丝球出售,大如茶杯,中纳小铃,妇女争购之,簪于髻左。燕山孙橒曾有诗咏之云:“红丝结得彩球形,步屧行来最可听。想是怕招蜂蝶至,钗头也系护花铃。”

  ◎方胜

  以两斜方形互相联合谓之方胜。胜本首饰,即今俗所谓彩结。彩胜有作双方形者,故名。

  ◎夷妇以贝为饰

  滇中近边夷妇以贝为饰,然昔时汉中之汉妇亦用之。一卉即五缗,亦曰苗,一缗即四首,一首即四妆,一妆即一枚也。

  ◎眼镜

  眼镜,以玻璃片或水晶为之,所以助目力者。相传出自西域,明时始行于我国,亦名叆叇。《淮南子·泰族篇》“欲知远近而不能教之以金目。”注目:“金目,深目。”疑即今之眼镜。

  眼镜可分三种。一,用凹面玻璃,以补眼球内水晶体之凸隆过度,使得明视在远之物,是为近视镜。二,用凸面玻璃以补水晶体之过薄,而增其凸度,得明视目前微细之物,是为远视镜,大抵老人所用,故又称老花眼镜。三,用平面玻璃,以防尘埃避光线,是为平光镜。

  我国所制,皆以水晶为之。有色者,浅之为茶晶,深之为墨晶。自外国之托力克片输入,用水晶者遂少。咏眼镜者,查初白云:“隙光分日月,宿障埽云烟。”李星辉云:“白发几人非借力,红颜对尔独无情。”若以咏今之眼镜,“独无情”三字当易为“亦多情”,盖自光绪中叶以后,妇女之好修饰者,亦皆戴之以为美观矣。

  ◎鬼眼睛

  平光眼镜,大抵以避尘沙之侵入目中为用者也。京师则有以魫为之者,略如普通之眼镜,曰鬼眼睛。

  ◎耳环

  女子穿耳,带以耳环,自古有之,乃贱者之事。《庄子》曰:“天子之侍御不穿耳。”杜子美诗:“玉环穿耳谁家女?”其后遂为妇女之普通耳饰矣。程子大以《生查子》词咏之云:“小小亸齐眉,灼灼明如月。耳热那时情,背立樱桃雪。低触枕函声,巧绾连环结。蓦到洗妆初,卸入妆台侧。”

  贵州苗女之耳环,大如钩,下垂至肩。富者多饰以珠贝,累累如璎珞。

  ◎鼻环

  鼻之有环,自蛮族外,不常见。有之为江淮间之男女,盖例以牛之穿鼻而易育也。大率以银为之。

  ◎朝珠

  五品以上文官,皆得挂朝珠。珠以珊瑚、金珀、蜜蜡、象牙、奇楠香等物为之,其数一百有八粒,悬于胸前。有小者三串,两串则男左女右,一串则女左男右。又有后引,垂于背。本即念珠。满洲重佛教,以此为饰,故又曰数珠。

  ◎碧霞犀朝珠

  颐和园侧有居民李姓者,玉田县人,家藏碧霞犀朝珠一挂,记念皆明珠也,价值数万金。光绪中,内监李莲英欲之而不得,因授意宿卫军统领某。

  某因传令于其勇曰:“有能得朝珠者,立赏哨官。”麾下执械蠭往,则其人已遁,于是有颐和园被盗之谣。

  ◎编检挂珠

  定例,文职五品以下,不得悬带朝珠。翰林院编、检亦五品也。泊雍正乙巳,御门听政,始派翰林编、检四人侍班。

  乾隆丁巳,高宗以翰林班在科道前,科道挂珠而翰林独否,不足以肃朝仪,特谕修撰、编、检一体悬挂。其后则不兼讲官者亦挂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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