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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不得为人撰书启简牍乐语


  政和四年,臣僚上言:“欲望应见任教授,不得为人撰书启简牍乐语之类。庶几日力有余,办举职事,以副陛下责任师僻之意。”奉圣旨依。尝闻陈莹中初任颍昌教官,时韩持国为守,开宴用乐语。左右以旧例必教授为之,因命陈。陈曰:“朝廷师儒之官,不当撰俳优之文。”公闻之,因遂荐诸朝,不以为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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