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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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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王阮亭先生家法,凡遇春秋祭祀以及吉凶喜庆等事,各服其应得之服,然后行礼;如子弟已入泮者,始易蓝衫,其妻亦银筓练裙,否则终身着布。余五六岁时,吾乡风俗尚朴素,与王氏颇同。不论官宦贫富人家子弟,通称某官,有功名乃称相公,中过乡榜者亦称相公,许着绸缎衣服。今隔五十余年,则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男人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货物愈贵,而服饰者愈多,不知其故也。 今富贵场中及市井暴发之家,有奢有俭,难以一概而论。其暴殄之最甚者,莫过于吴门之戏馆。当开席时,哗然杂沓,上下千百人,一时齐集,真所谓酒池肉林,饮食如流者也。尤在五、六、七月内天气蒸热之时,虽山珍海错,顷刻变味,随即弃之,至于狗彘不能食。呜呼!暴殄如此,而犹不知惜耶! 新序谓昌邑王以冠赐奴龚遂曰“今以冠冠奴”,是以奴虏畜臣也。按古者奴婢皆有罪之人为之,故无冠带,所以分贵贱,别上下也。墨子曰:“君子服美则益敬,小人服美则益骄。”旨哉言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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