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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瀚为生祖母服斩衰三年


  临川李春湖侍郎,以嫡子之子出嗣庶长子,时生祖母尚存。嘉庆二十年,侍郎以副都御史丁本生生母忧。服阕,遂奏请终生祖母养,仁宗许之。值道光纪元,礼臣建议天下为父后者,得为生祖母服斩衰三年。

  越二年,侍郎适遭生祖母之丧,遂遵制成服。又明年,礼臣觉前议过重,仍奏请改从期服。朝廷若为侍郎破古今成例,而特遂其乌鸟之私者,亦奇已!

  康祺按:孙为祖庶母服,杜氏《通典》及《魏书》、《宋史》《礼志》均有论辨,大旨皆谓庶孙无重可承,不得以鞠育私恩制为匹敌之服。不知道光元年,礼臣何故忽创此议也?识之以见服制升降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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