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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科甲人员不得与闻秋谳


  渊如先生官直隶司主事时,领部务者相国阿文成公桂、大司寇胡庄敏公季堂,皆刮目相待,派办秋审。先生独傅古亭疑,多所全活。外任陈臬,七月平反至数十百条,雪死罪诬服者十余。亦不以之罪州县官,曰:“州县岂能尽明刑律,皆幕僚误之也。”

  盖儒者之效如此。我辈承乏秋官,本当神明法外,依古义以求平,若事事按律科断,则一刀笔吏足以了之,何以睿皇帝煌煌圣谕,非甲科人员不得与闻秋谳乎?

  余在刑部时,尝有句云:“幸逢尧舜求刑措,敢学申韩号法家。”同官輙笑为迂,可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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