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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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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塘镇在吾邑之东,北临白茆,中贯盐铁塘,距县治四十五里。顾祖禹方舆纪要云: “其地即南沙废城。沈约曰本吴县司盐都尉署,吴时名沙中,晋平吴立暨阳县,司盐都尉属焉。东晋时亦曰南沙都尉。咸和五年,石勒将刘征率众数千掠东南诸县,杀南沙都尉许儒,即此。咸康七年,始罢盐署,立为南沙县,宋、齐因之。梁置信义郡于此,隋平陈,废郡,又徙常熟县治焉,而南沙县废。唐移县于今治,故城遂墟。元末张士诚开浚白茆,因故址筑城,周五里,曰支塘城,今为支塘市,城址犹存。” 按:顾氏之书,考据最精,其以支塘为南沙废城,必非臆说,不解从来修志者,何以第云张士诚尝筑城于此,而不云即南沙故城?又第云唐武德七年,县始移虞山下,而不云前此在何处?此考订之疎,关系匪浅。而方舆纪要一书,世无刊本,见者颇少,余故备书于此,以俟后之修志者补入焉。又支塘本作芝塘,实以产芝得名,故龚安节芝塘道中即事诗,有“北望宝芝三十里”之句。自程公许作开塘记,谓“支川乃白茆之支流”,而后人遂沿其说,反以芝字为误。 元孝子朱良吉,芝塘人也,尝作诗以辨公许之失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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