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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誓十有三年辨


  闽方子向迈曰:“《尚书·泰誓》曰‘唯十有三年春’,十三者,连文王九年言之,武王在位止四年,蔡传以为武王之十三年,夫武王安得有十三年乎?武王自诸侯为天子,前后不过十年而殂。《大戴礼》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则文王殂时,武王已八十三岁,又明年八十四岁而即位,若又十有三年而后伐纣,合武王九十三年计之,已死四年。然而文王受命改元称王之说,宋儒力辟其谬。夫受命之说,本出后人推原,或未必然。惟改元则于事理皆未尝谬。盖文王自幽囚里以来,死生存亡,皆未可必。失国再复后改元年,三代以下天子、诸侯多有之,何独疑于文王?若武王宜改元反不改元者,正唯文王已改,故武王不必复改。孝子之道,不忍忘亲,亦以历年未久,无容屡更也。观后有天下尚不改元,则改元非古人所重明矣。《多方》曰:‘天唯五年,须假之子孙,诞作民主。’则武立五年而即伐纣,其所谓十三年者,果武合文年无疑。”云云。此拾毛西河之唾余也。

  文王生于祖甲二十八祀甲寅,帝乙七祀丙子嗣位,年四十七岁。自丙子嗣位至纣二十祀丙寅,五十一年而薨。武王生于帝乙二十三祀壬辰(以时计之,文王二十三岁。与《大戴礼》“文王十五而生武王’不合),纣二十祀丙寅嗣位,年七十四岁,次年改元,至纣三十三祀恰十三年。蔡传曰:“十三年者,武王即位之十三年也。”最为确当。

  自《汲冢书》以文王受命九年春在高阝,而改元之说兴,自马迁有受命之年称王,而称王之说兴,皆由不推详时历,而后人议论纷起,并将文王九十七而崩,武王九十三而崩二语一概抹却。宋陈经《尚书详解》、钱时《融堂书解》与蔡沈间有异同,而于称王、改元,亦无一言议及。欧阳公《泰誓论》尤为千古名论,盖宋学可议者多,此则不当置喙也。善乎黄东发之言曰:“经解惟《书》最多,至蔡九峰参合诸儒要说,尝经朱文公订正,其释文义,视汉、唐为精,其发指趣,又视诸家为的。《书经》至是而大明,如揭日月矣。”

  今之哓哓于《尚书》古文、今文者,其亦可以废然思返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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