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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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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荆公再为相,承党人之后,平日肘腋尽去,而在者已不可信,可信者又才不足以任事。平日惟与其子雱谋议,而雱又死,知道之难行也,于是慨然复求罢去,遂以使相再镇金陵。 未几,纳节,求闲地,久之,得会灵观使,居于金陵。一日,豫国夫人之弟吴生者,来省荆公,寓止于佛寺行香厅。会同天节建道场,府僚当会于行香厅,太守叶均使人白遣吴生,吴生不肯迁。洎行香毕,大会于其厅,而吴生于屏后嫚骂不止。 叶均俯首不听,而转运使毛抗、判官李琮大不平之,牒州令取问。州遣二皂持牒追吴生,吴生奔荆公家以自匿,荆公初不知其事也。顷之,二皂至门下,云:“捕人”,而喧忿于庭,荆公偶出见之,犹纷纭不已,公叱二皂去。 叶均闻之,遂杖二皂,而与毛抗、李琮皆诣荆公谢,以公皂生疏,失于戒束。荆公唯唯不答,而豫国夫人于屏后叱均、抗等曰:“相公罢政,门下之人解体者十七八,然亦无敢捕吾亲属于庭者。汝等乃敢尔耶?” 均等趋出,会中使抚问适至,而闻争厅事。中使回日,首以此奏闻。于是叶钧、毛抗、李琮皆罢,而以吕嘉问为守。又除王安上提点江东刑狱,俾迁治于所居金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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