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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东园笔录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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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之害
吾乡有胡姓者,精堪舆之学。一日为人寻地,小憩邮亭,见一乞人年将四十,带一七八岁儿,在亭侧煮饭。胡斥之曰:“观汝壮健,何不佣工,乃作此事耶?”乞人曰:“是我娘害我。”
诘其故,答曰:“我本富家,当我幼时,我祖督我读书学技,我娘护持不肯,又事事顺我,凡饭食必供我快意。及我祖没,我一事不知,日同匪类往来,弄出祸事,将家产卖尽,妻亦嫁人,仅遗此子。今欲佣工,又不晓耕种,故带子觅食,岂非我娘害我乎?”
呜呼!此人以不孝彰其亲之过,固不足责,而世之一味为慈母者,亦可以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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