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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鬼讲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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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情状,与人无殊,可以情动,亦可以理遣也。浙江某科,有赵生应乡试,既入闱,饭后假寐,一妇人揭帘入曰:“误矣,非某人也。”言毕倏隐。赵生默记其姓名,时点名尚未竟,赵乃倚号口栅栏,逢人询问。旋遇一人,与所记姓名相符,语以故且讽其出。 人初不省,忆久之,复问妇人年貌衣饰,赵以所见对。其人乃曰:“果此人,吾弗惧矣。曩吾家有一舆夫甚懦,为妻所制,日被殴辱弗敢较。一日,见舆夫被殴败面,吾怒斥之曰:‘汝夫纲不振,一至于此,彼殴汝,汝独不能殴彼乎?'舆夫以一言激动,还殴其妻,其妻大恚,以为天下之大,有妻殴其夫而已,今乃反是,此天下之大辱也。哭詈终日,至夜而自缢。此妇可谓至愚极悍,倒行逆施者矣。吾持公论以斥其夫,并非迫此妇以自缢,乃欲执是以仇我,天岂容之乎?” 于是同号士子闻之,共起为文向空焚之,剖说其理,使悟而自去,且曰:“若再夜出为祟,当同诣明远楼诉诸关帝,押汝入无间地狱也。”是夜竟寂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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