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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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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自觉内力即将耗尽,跃上其中一匹马,全身缓缓放松。他的皮肤渐渐泛红,突然间,汗水从他全身毛孔中骤然飙出,只一瞬间,任平生就和水中捞出来一般全身都湿透了。 “如果没有人追,老子真想洗个澡再走!”任平生这时候还有心情说笑,“你可不能偷看我啊!” 谁知对面毫无回应,却见萧图南脸色惨白,已经昏过去了。 任平生吃了一惊,伸手过去一把他脉门,摇摇头,倒是没有什么大毛病,只是饿得太久,刚刚又消耗了太多体力。这事可大可小,喝几口热汤铁定就没事,可放任不管的话,活活饿死的人也不在少数,多他一个毫不稀奇! 十六 萧图南皱起眉头,嘴巴里又腥又咸,都是血腥味。他忍不住张口欲吐,谁知一张嘴,一股带着浓重血腥味的热流又灌进了他嘴里。萧图南猛然睁开眼睛,头顶笼罩着一个硕大的阴影,任平生正一手掐着一匹马的喉咙,一手掐着他的下巴,向他嘴里灌血,那匹马喉咙处有一个豁口,双眼无光,已然死了。 “醒了?那你自己喝!”任平生放开他的下巴。 又是一股腥热的马血倒下来,萧图南厌恶地推开老任的手。 “才喝了三口,就够了?”任平生的声音带着点嘲讽,“你知不知道,在大苑,百姓传说你每天都要喝人血,吃人心!” 萧图南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不发一言,刺鼻的血腥味让他此刻胃里翻江倒海,只想呕吐。 任平生却不打算放过他,笑道:“是不是觉得马血不合胃口?要不我下去抓个西瞻人给你尝尝?” 萧图南闭上眼一会儿,复又睁开,三口马血勉强支持他活动,他强迫自己坐直身体:“我们逃出来了?” 任平生笑嘻嘻往下一指,萧图南探头一看,地平线处密密麻麻很多小人,正向着他们这个方向赶来,一人一骑跑在最前面,和后面队伍拉开了一段距离。虽然隔着这么远,仍然能从那人背上一闪一闪的银光判断出,那是谈符离。 这个距离大概有二三十里,任平生在带着一个人的情况下,光靠人腿能将马匹落下这么远,已经实属惊人。可惜,草原上视野广阔,走出这么远仍然清晰可见,他们只能拉开距离,却不能甩掉追兵。 萧图南四周打量一下,见这里地势已经颇高,略思索一下便道:“往山里跑!山中有树木遮蔽,不利骑兵。” 任平生点点头:“原本我也是这个思路,所以一路往高处爬,不过现在又有另外一个选择,你往天上看看。” 萧图南闻声仰头,顺着任平生的手指望去,见澄明清澈的蓝天上,有两个并排的很小很小的红色小点,若不是任平生指给他看,他未必能注意到这么小的东西。 “这是什么?” “你要的三鲜馅馅饼。”任平生一本正经地回答。 “什么意思?”萧图南有些恼怒,眼看追兵的身影越来越大,他还有心情玩笑。 “喂!你这个西瞻胡人,风筝玩过吗?” 萧图南抿了一下嘴,才道:“听过!” 他在中原的书上见过,但是自己没有放过。似乎生活在拥挤空间里的中原人才喜爱这种化身蓝天的游戏,草原足够辽阔,人心不会产生拥堵感,也就根本没有人玩这种东西。 任平生指指天上:“那就是风筝!我们部队的联络信号!草原太大,万一跑散了,我们就看着这东西集合。”他指指自己的鼻子,笑道:“是我想出来的,聪明吧!” 萧图南沉吟一下,不由自主点点头。草原最大的特点就是开阔,部队联络一向是个难题,响箭不能及远,鼓乐等物携带困难,他用的是草原烧荒留印记的方法,自己觉得不错了。然而茫茫草场,留了印记也不那么好找,风筝就不同了,哪怕离得再远,甚至根本不在同一片草场上,隔着山川大河全都不要紧,天没人能遮得住,一抬头便知道信息了。而且风筝成本低、分量轻,十分容易携带,确实是用来通信的最佳选择。 “一般我们会用和天空颜色相近的青色、白色,或者像鹰的黑色。”任平生继续道,“用红色,表示万分紧急,两颗红色的是正北,意思是让看到信号的人向风筝升空地点的正北方向集合。”他凝视着天空,悠悠道,“上个买卖做完了,我们的人现在都在一起,只有我在外面,所以,这个信号是给我看的!” “你们能看见,别人眼睛也不瞎!”萧图南冷冷地道。 任平生笑了:“这是红色的,还要我指给你你才看见,平时用的青色白色黑色,你未必能和天空区分出来。何况每次使用风筝,都是我们打完仗要整队集合的时候,那时候你们西瞻人不是追赶就是逃命,火烧眉毛的时候,要是事先不知道天上有东西,你能瞪大眼睛拼命往天上找吗?我们定下的信号一共二十多种,而且随便几个颜色搭配,随时可以换信号,这是冯羽他们那帮小子群策群力想出来的。风筝能说的话虽然不如你的驯鹰仔细,但是抬头可知,比你的驯鹰更快!又绝对不挑人!你说,我们大苑士兵是不是好样的?” 萧图南默然不语,任平生带领的这支突击队的作战能力应该与西瞻铁林军不相上下,但是比之他的金鹰卫仍有差距。至于大苑其他的士兵,比西瞻普通士兵可就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能因为这么两千多人就说整个大苑的士兵都是好样的。但是大苑人的确聪慧,各种人才层出不穷,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任平生一个人站在这里,便带着睥睨天下的味道。 “这样毕竟暴露了集合地点,容易让人包围,天上多了奇怪的东西,难免回去查看。”萧图南过了一会才道。 “这话有理!可见你的确是个带兵的人。西瞻人看到风筝就算立即警觉,去放风筝的地方去找,他赶过去也要时间,足够我们的人看到信号了。何况他们也找不到什么,因为我们的集合地点不在原地,这个风筝只是用来指示方向的,去了也只能缴获一个风筝,人是抓不住的。快过年了,风筝送他,我们就当哄那帮西瞻孙子玩了!” 萧图南的脸色沉了下来:“你和我说话,最好注意点!” “不好意思。”任平生笑道,“我和皇帝说话都不注意的,不信等下你去问问青瞳。” 他摇晃着脑袋凑近萧图南道:“西瞻孙子!西瞻孙子!西瞻——孙子!嘿!真他娘的越叫越顺口!” 萧图南眼睛眯起,他眼睛中像藏了一根钢针,锐利,危险,杀机四伏! 他明明虚弱得仅能站起身子,但任平生却觉得有一股说不清的力道挤过来,仿佛周围的空间突然狭小了一般,他的眼睛也眯起来了。 “走吧!”萧图南突然站起,“追兵就要上来了。” 任平生夸张地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道:“就这么走了?我还以为你打算吃了我呢!” 萧图南淡淡道:“我把你当驴子,人不能和驴子置气。” 任平生满不在乎地笑了,如果说不生气就不生气,那他的拳头握那么紧干什么? 他追上萧图南,道:“你能走路了吗?不用再吃点?这匹马还有不少血呢,别浪费!不愿意直接吃也不要紧,我接出来一点儿搁着,过一会就凝成冻子了,哧溜一吸就进肚,滑溜新鲜,怎么样?” 萧图南脸色白了白,跳上一匹马转身便走。 任平生咧嘴一笑,也上了一匹马,牵着仅剩下的一匹活马,往北而去。 他们不过在高坡上略微歇了几口气,追兵身影就又变大了不少。任平生刚刚已经耗尽内劲,全身大汗一出,再像刚刚那般奔跑就会伤了内腑,所以他也只能骑着马跑。 两个人沿着高地不断奔驰,萧图南的骑术确实精湛非常,让任平生暗自羡慕不已。现在萧图南骑的不是那匹宝马了,却仍旧遥遥领先,时不时还要放慢速度等一下。 萧图南骑在马上,就如同马匹自身的一部分那样,随着马匹起伏,仿佛丝毫不给马儿造成负担。而任平生,也不知道是马匹不好还是身子太重,勉强驱策,中间两匹马交替换乘节省脚力,却始终跟得很吃力。再过一会儿,他不但甩不脱追兵,反而跑在最前面的谈符离就要追上他了。 “喂!你先走!这个腿太快!我先把他收拾了,抢了他的马,再回来追你!”任平生冲着萧图南大声喊,反正这里除了他,也没有人懂汉语,他根本不怕可贺敦人听见。 萧图南挥挥手示意他听到了,带马先行,只不过速度放慢了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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