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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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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愕,夏侯商对梅夫人到底不同,在她面前没有顾忌,连这样的话都说出了口。梅夫人的目光扫在我的脸上,我忙垂了头饮了一小口酒,只装作没有听见。 话虽这么说,夏侯商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在梅夫人的伺候下整装。 我也趁机告辞,派人将寒蚕银铠放入库房,这才偕莺儿、媚月回到住处。 进了门,我问道:“莺儿,那郡主是什么人?” “主子,您不知道?”她愕然道,“她姓秦啊……” 我心中一惊,明白了宁王为何对她很是忌惮,原来这位郡主,便是当今皇后的侄女,被封为雅郡主的秦诗芝。秦家本为百年侯门世家,自君家遭遇西疆大祸之后,镇国公秦承领兵西疆。秦家一门,有皇后主持后宫,又掌握兵权,作为他的女儿,秦诗芝当然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 “你说陈美人现在还一瘸一拐的?” “是啊,这校场之上,可不止她一人呢,王爷练武喜欢人陪,可郡主隔三岔五的喜欢往这里跑。每来一次,都要出点儿事,不是有美人被武器架子砸了,就是无缘无故地摔倒了……可就算是再大的事儿,再受宠的……我们王爷也没怪过郡主!” 他当然不会怪,他自己除,还要动心思动脑筋,现成送了一个免费的刀子过来,他当然得好好利用,想除谁了,只需透露点儿风声出去,引了这位郡主过来,便什么都不用做了。 莺儿意犹未尽,说完雅郡主,又提起了另一位时常随江妃来府的姑娘,是江妃娘娘的远房侄女。因江妃出身漠河,留在建都的亲戚并不多,只有送亲时一名堂兄而已。后因江妃受宠,这名堂兄便受皇封,留在了建都,经过十多年经营,已然位列九卿,官居廷尉,而这位江紫初小姐便是这位江廷尉的幼女了。 莺儿说起这位江紫初小姐的时候,眼露敬佩倾慕,跟雅郡主完全不同。这位江紫初姑娘很有其姑母遗风,温柔婉约,无论对谁都不曾发过脾气,因而她一来府上,自上而下,自是人人欢迎的。 我暗暗想,看来是这两位女子在争夺宁王正妃之位了。 看出了我的想法,莺儿迟疑半天道:“其实,还有一位,来过王府的,不过却是不太可能。” 我看着她的神色,更添几分好奇,这莺儿说起这位的时候,神情更是不同,增添了几分尊敬之意,与前两位相比,显然这一位更为特殊。 我随手赏了个玉钗给她,她才又说道:“这一位,可是姓宁的,可年龄尚小……”迟疑半天才道,“太子还未立太子妃呢!” 我当然知道太子只有一名良娣,几名奉仪,并未册立太子妃,皇后娘娘也不着急。 我脑中忽然一闪,明白了莺儿所说,她说的,可是宁太后的侄孙女,宁启瑶。宁家外戚极少,太后娘娘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妹妹,早年更是因难产而死,但一旦富贵,自是有人攀附上来。不过短短几十年,宁家便成了建都大户,尤以宁启瑶的父亲宁晃月为首,宁晃月是太后的远房侄子,为人精明善谋,更是知进退,手段圆滑,连当今皇上也不得不依靠他,已位居九卿之首。但是如果娶了她,自是或多或少会得到太后的帮助,皇太后虽不理事多年,但受过其恩惠的人遍布朝野军政,秦家和江家势力虽大,却又怎比得这一呼百诺的声势呢。这一位,自是比那两位更让人心动了。 如果娶了宁启瑶,倒真的等于得到了太后的首肯认同,更何况听闻宁启瑶少时就聪慧无比,不到五岁便读了《论语》、《尚书》。宁太后本性聪慧,更喜欢聪慧的女子,因而对这位宁启瑶更是捧在了手心里。只不过听闻宁启瑶如今也不过十二岁的年龄,看来太子有得等了。 听莺儿的语气,这宁启瑶对宁王也有意思? 再问下去,莺儿却不愿意说了,只道主子们的是非并不是做奴婢的胆敢私下议论的。我只得让她退下,托腮想了半天,宁王和太子殿下的婚事,可能又会引起一场混战。 第十一章 打草惊蛇 因在夏侯商那里没吃什么东西,又和莺儿谈了半天话,一番忙乱下来,就有些饿了,叫侍婢檀香去厨房让人煮碗粥过来,可左等右等也不来,正想拍了桌子亲自去厨房, 却听见窗子轻轻地一磕,黄杨木吱呀作响,回头望去,桌子上便摆了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上面几点青绿的葱花浮着。 再回首,却见屋中嵌丝镶玉的玫瑰椅上,坐了一位身穿夜行衣的人,手指轻抚坐椅扶手。素白的手,黑色的绸衣,头发如漆染,双目如寒星,含笑向我道:“夜半客来,是否有酒相迎?” 我后退几步,忽然奔上前,作势便要往他身上扑,他忙一个转身,翻过了椅背,警惕地看着我。 “小七,你终于来了。”我扑了个空,双手唯有扶在椅子上,眼眶有了湿意。 “我来了……”他和我隔了那玫瑰椅两两相望,眼中雾气蒙蒙,却又笑道:“要不要用手帕擦擦眼泪?” 我眨了眨眼,让潮湿的眼眶恢复正常,回头上下打量他,“不错,又长高了。” 每当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总是不期然地脸一红,想必是想起那不堪入目的以往,这一次也不例外,咳了一声,回头望着桌上的粥道:“吃吧,快凉了。” 我走到桌前,捧起那碗粥,只觉那清香从毛孔里渗透了进去,不管其他,便吃了起来,只感觉这么多日子以来,这是我吃东西吃得最香的一次。 在他面前,我自是不用掩饰本性的,更让人惊奇的是,他今天没说我粗鲁,让我大为吃惊。在吃了半碗粥以后,我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看他满脸的沉思,眼睛幽幽暗暗的,不知想到了何处,便问:“小七,你吃了吗?” 我俩打招呼,一般从这句话开始。少年之时,相约野外聚餐,暗号便是:吃了吗?如果没吃的话,他挖野菜,我便捉鸡屠狗,用一土制瓦罐,捡几根干燥柴火,搭一个简易砖灶,煮一锅香熏糜肉,这便是我们最大的乐趣了。只不过,后来伙伴越来越多,三个,五个,七个。 他收回思绪,转头望了我一眼,道:“没事。” 我便又吃了起来,长久没吃他煮的东西,直香得我差点儿把舌头给吞了进去。吃得太快,喉里的东西来不及下到胃里,气往上冒,就开始打嗝。他无可奈何地走近我,用一只手上下抚着我的后背,另一只手递了茶给我,“你以为还是以前吗?” 以前我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粥,腹中却总是不饱,哪比得现在,略吃一点儿东西,便感觉腹中上下翻腾不止,可长年的习惯,又怎么能改?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茶,喝了一口,却没什么效果,只得一边打着嗝一边道:“咯……小七……咯,以后多煮两碗……咯……” 他改抚为拍,以手指点击我后背穴位,我知道他在查探我身体脉络情况,也知如果不让他查探,他必是不放心的,便道:“你那颗药,冷玉丸,我已经吃了。” “哦?你的寒症没有以前厉害,我察觉到了,那颗药丸能抵半年时间,不过到了那时,想必我们已经想到办法了吧。” 我在心中低叹,他一直没有放弃彻底治好我的病,仅这颗药丸,便是他使了无数手段才炼制而成的。一年之内,他偷遍江湖十大门派,拼得九死一生,才将他们秘不外传的疗伤圣药全盗了出来,再研究其药性,提炼精髓,才得这一颗而已,也不过能保我半年时间。半年之后,各门派的人早已严加防范,再者上次他将人家的药偷了个七七八八,这些药都是极难炼制的,怕是各门派尚来不及补齐,再偷取炼制,哪里有那么容易? “小七,其实,我已知足……”我低声道,不知不觉的,那打嗝便好了。 他敲击我背后的手停了一下,良久才道:“但我却不知足。” 我不知道如何劝他为好,只得沉默。 他以手指轻压我肩胛穴位,“其他的药,可需补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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