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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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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河是我们到达敦煌前的最后一个大城市了,所以吕光宣布休整十日。因为罗什身份高贵,我们没有住驿站,车师王特意安排我们住在王宫里。当天晚上军师王还在大殿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罗什和我都应邀参加。宴会上车师前部王提出请罗什到王家的大佛寺讲解大乘般若要义,吕光不好推辞,只能同意。罗什的回答则是:他需要准备一天,后日再开始讲法。我奇怪地看看他,讲法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什么时候需要准备了?只要告诉他想查寻什么经文,想知道什么佛学含义,他可以出口成章,连思索的时间都不用。他的脑子,就是一座最全面的藏经阁。看他偷偷对我露一个意味深远的笑,我更是疑惑。宴会结束给回到我们的房间,我迫不及待地问他,他却只是抿嘴笑笑,一脸神秘感。 第二天一早起来时不见他。本来他就起得比我早,所以我以为他应该是在外做早课,便不以为意。因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这是我进交河前期盼已久的。能在交河最鼎盛时期实地考察,这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就算我不打算回现代,可是骨子里对历史考古的热爱,却是怎么都抹不掉。我以较快的速度漱洗完毕,兴冲冲地打算出去,刚跨出宫门,整个人便傻掉。 一个背影看上去无懈可击的高挑男人,月牙白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似有仙家的飘然之气。听得身后的动静,他转身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流淌着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高僧鸠摩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如此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摇摇头:“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难怪昨晚这么神秘,想必他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进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进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我便问道:“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他脚步有点滞黏,脸上迅速飞过红晕。一向口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道?”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口味一点都没变。”我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感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出来。”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双眼,那惴惴不安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随即浮出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光彩夺目:“皮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我摇头,看着他笑:“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酒香,额头皱纹增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我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依旧会爱你的相貌。”说着再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吗?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吗?那我们赶紧去。”我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刚开始他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得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住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象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我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边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地毯和案桌。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我只好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赞同我的话。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把整个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由于吃得太多,我一路揉着肚子。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被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街。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我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乱跑,可是,跟着他在一起漫溢出来的幸福感却是弗沙提婆无法带给我的。 晚上睡觉时,他照常用手臂当我的枕头,轻轻在我耳边说:“艾晴,今天真的很开心。” “嗯,我也一样。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我转过身圈住他的腰,满意地说,“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可常陪你出去。” “你是僧人,不可经常这么做。”我埋进他的怀,贴着他的脸颊,“我也不奢求,只要一年能有一次像今天这样,你陪我一整天,跟我去过最俗世的生活,我就心满意足了。” 唇上拂过温润的柔软,一个低沉的声音入耳:“好。” 他接下来一直在大佛寺讲经,直到我们离开的前一天。而我,与在其他停驻过的地方一样,出门考察做记录,只不过当路过那个烤包子铺,那个拉条子的小摊时,我都会禁不住笑容满面。离开交河时,我一直向后望着渐渐远去的高台上的交河城。这座城市,比任何一处我们短暂停留的地方都让我留恋,因为那段美丽的记忆…… 交河到鄯善的路上,田地里搭着大片葡萄架,有时我们就在这样的葡萄架下穿行。路过的每家每户都有做葡萄干的荫棚。我们走了一半路程时,火焰山便出现在眼前。上面是湛蓝的天空,棉糖般的云朵,下面却是连绵的色彩对比强烈的褐红。闭上眼睛,那极具渗透力的深红色仍能穿透眼睑。不过离开伊吾之后,我们就这样走出了吐鲁番盆地,汗流浃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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