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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如今我也得了一个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来钉电插扑刷墙壁,不管有多么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个人,我总是礼貌的向他点点头,如此而已,而且我并不欢迎他这种义务劳动,我只希望他少来一点,他来了,我为他倒一杯茶——有时候还是没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谈得起来,然而总是谈不起来,兴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来。

  由此可知这个说:“被爱是幸福”的人多么荒谬。被爱有什么莘福?一天到晚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钉着,左右不是;太礼貌,怕他误会,太不礼貌,又好像没人味。

  我想爱人是比较好的。爱一个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开心的。不管怎么样,我没有见他最后一面。临走时我只想到一句话: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看到两个月前的文林,里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想到去年,还道能红丝绾呀红丝绾——那个女孩子再也没想到秋天只落单成了她一个人。

  我看过很多好的短篇小说,只是近年的少。司马中原的黑河,刘以丰的除夕。还有一篇,不晓得是什么人写的,说一个卖皮货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个老年皮货商的女儿。两个年轻人都同意了,女儿甚至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只待来年,这个男孩子来娶亲。老年人有点糊涂,在客栈碰到了这个未来女婿没把他认出来,只口口声声的跟其他的人说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轻人也糊涂,没听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误会姑娘已经许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开买回来的花布、绒花,一把火烧了,拌着他的眼泪,走了。而那个姑娘,犹自喜孜孜的看着灯芯结花,等着她的情人,等着。

  有缘没缘不外如此,这种小说才是真正的好小说,恐怕也是司马中原的吧?我喜欢他与白先勇。但他是一个开头,白先勇只是张爱玲的结尾。

  何藩问我有什么故事?可以拍戏的没有,不过他们指的故事都是那种故事。本来我想说找何莉莉,说服何妈妈,让她演黑河里的妓女。终于没说。

  不过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归念,没有好处。

  至于英国。我能说的很少。我不喜欢这里,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实,我不喜欢这里。

  伦敦就像哺士卡里的伦敦,正如每个人所说: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错。衣服号码比较小,很是漂亮。满街是花摊,很热闹。海德公园极干净,颇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园门口摆满了画、首饰、零零碎碎的杂物,每一档的档主都说那是他们的手艺,其实才怪,都是从一家厂里批发出来的,而且公园右角的比左角的档摊买得便宜,真会骗人,然而游客不骗,骗谁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买了一大堆东西,都是有名堂的,什么给谁,什么又给谁。那个时候,原本想兜一个圈子,从欧洲回家的。

  没想到学校居然还录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来。

  伦敦一点也不好看。很多人从外地回来,总说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说:算了,把钱省下来,买几本书看看还好一点。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这里这些日子,竟然没见过像样的阳光!多么可怕。

  通常八点起床,还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来,又舍不得那笔学费,失魂落魄的洗了脸换了衣服出门,总是所谓彤云密布的天气,天空永远不是蓝的,风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约好了准备毫无抵抗的掉下来。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泞,大家的裤管三,四吋都浸着污水,入乡随俗,我也这样,好的皮鞋简直不能穿,于是去买廉价的胶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气,穿久了这种胶底鞋,脚会臭,阿弟就烦,不肯穿。

  老实说: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来,到担心一些毛衣会发霉,只好开着电炉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湿气可以蒸发一点,如果想找一个人可以蒸发掉曼彻斯特的湿气,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许多人以为读书就是夹着一叠书,在太阳满地的校园坐着,微笑地拍张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许他们选对了地方,我没选对。反正学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报,我到了,只试了十五分钟,大功告成。

  英国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个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阳光。我开始想到浅水湾血红的影树。

  我学会了喝咖啡。每天两杯,有时候目无焦点的吃着点心,同学会开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扬着,看我瞧不瞧得见。每个人都说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说话的。

  学会了无数粗口,冲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时候很吓人一跳。当然我与阿弟也有过开心的辰光。

  我们喜欢看外国人各式各样的头发颜色,对红头发特别有兴趣!在电梯里一直讨论怎么样的红色才算好看。或是批评女孩子的身裁,怎么样算标准。

  我是喜欢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气怎么他得了个这样的女朋友,而且这个女子跑来享了现成不说,还处处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么忽然有了这许多缺点?实在很令我生气。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气的。我只好这样想。英国人的本性不但懒,而且多事。他们的穷,也令我惊异之至。整条街少有辆鲜色的车,女孩子没有第二件大衣,从来不上街吃饭,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于是英国女孩子开始向往外国人,希望他们可以带她们到阳光满地的国家去。

  我是永远喜欢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问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我说。

  他惊异的看了我一眼。打开我的身份证明书,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脸,我装了一个老太婆的样子给他看。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家,我还是哼我的绍兴戏:林妹妹,想当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来,实以为,暖巢可栖孤零燕,宝玉是剖腹掏心真诚待,妹妹你心里早有口不言。实指望白老能皆恩和爱,谁知晓,今日你,黄土垄中独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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