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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开玩笑的啦,我哪有这么大的熊猫胆?拜托手下留情,大庭广众的,你多没面子!”

  “我没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当你是母老虎。”

  沈雁松了手。

  “来,把这当时我的耳朵,吃了它吧。”凌志威夹一块乌参放进沈雁碟子里。

  “恶心。”沈雁嗔到。

  “你们打情骂俏吧。”孟廷站起来。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么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没事的。”

  沈雁拉着她。“逛什么街?你最讨厌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准走人。”

  “你们吃吧,我再吃,真要撑死了。我去买套称头的华服,晚上喝喜酒。”

  “你当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干嘛和自己过不去?”

  “当然要去。”凌志威拍手赞成。“孟廷是对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风度、气量一流,不愧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为傲。”

  “去你的!亮什么相?跟那种负心背义的人,谈什么风度?要是我,就到婚礼上去泼他一脸硫酸,看他以后拿什么脸去诱骗女人。”

  “阿威,你劝劝她消消气吧。雁子,这边的帐你先代我垫,回去再给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别跟着我,说不定我真的时来运转,在街上捡到一个金龟。”

  孟廷潇洒的挥挥手。

  却不知几时天空变了颜色,哗哗下着大雨。

  天也怜我。

  孟廷长叹,戚戚然,漫无目的沿骑楼而行。

  沈雁说得没错,她并不伤心痛苦,难过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结束得不痛不痒,还不教人难过和莫名其妙吗?

  其实他们之间变得淡如水,已经有一些时日了,正好应了那句“情到浓时转为薄”。

  孟廷一直以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习惯对方,故而热情不起来,不料是情海生变。

  话说回来,还没结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无趣了,难怪离婚率逐年上升。结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后成了日久生厌。

  那些实践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个个韧性特强、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觉得痛苦,她非常生气。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后一刻,孟廷正在办公室忙得焦头烂额,忽闻外找,看到那负心汉,她还十分惊喜。

  他却是送喜帖来的。

  “不好意思,本来想早点告诉你,太忙了……忘了……”他讷讷对她说。

  翻开大红帖子,一见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点意会不过来。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说,像只呆头鹅。

  他却以为她又发挥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开玩笑。

  “对不起,廷廷。我……”满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你不会恨我吧?”

  “恨你?怎么会呢?”孟廷仿佛头上挨了一记闷棍,两眼冒着金星。“结婚是喜事,你干嘛哭丧着脸?应该高兴才是啊。”

  他马上从善如流,如释重负,笑得喜气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谅解,廷廷。你一向最能体谅人。一定要来观礼呀。”

  “一定,一定。”

  他走后,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气吗?今天虽然是周末,她还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时间,她哪里来得及置新装?

  喜筵在凯悦大饭店,新娘是大企业家的千金,那排场有多盛大,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她要如何装扮才不会输了人又输阵?

  比什么呢?她一个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买套套装就报销了。

  稍后,在敦化南路一家欧洲进口服饰名品店中,看着架上一套纯麻套装标价牌,孟廷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够买套装的两只袖子。

  哗,麻比丝还贵哪!

  这就是所谓的“新潮”!

  想想从前,麻料是乡下穷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现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会给古人笑得死去活来。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欢吗?要不要试穿?”

  店员问得客气礼貌,眼神却是另一种表情:你买得起吗?

  恍惚间,孟廷仿佛面对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气昂的对她掀眉毛。

  “这个男人现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吗?出个价吧,比我高,你就带走他。”

  不晓得那负心汉是否有待价而沽的高傲?

  赌气也罢,发疯也罢,难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个月的薪水。孟廷一点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挥霍的感觉原来这么过瘾。

  店员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门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头,扬眉,吐气。

  服饰店正对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门上贴着一张大海报,鲜艳的大字跳进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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