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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这是他当时从美国回来后管理员交给他,管理员说这是他去美国的第二天寄来的包裹。

  他一直把这本日记本带在身边,小心保护,反复阅读。

  女朋友看过,孟凡衷摆明不愿她追问太多,他的女朋友人很好,还很体贴的说每个人都会有几个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因此也没放心上。

  不过他不会让她知道这本日记对他到底有多重要,更不会让她知道写这本日记的人至今还在他心坎上,这算是他身为男朋友的体贴,也算是为了回报体贴的女朋友吧!

  每次坐在捷运上,心里总是有一个渴望,希望能再见到她,每当车门快关上,他都会故意站在车门前面,等待一个女孩一头撞进他的怀里……

  但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个女孩始终没有出现;他总是孤单的坐在车厢里,孤单的翻着她的日记本,孤单的走下车。

  他把金优娜租过的房子买了下来,现在是他在住,跟老爸老妈对门而居,但是孟凡衷并不打算结婚后继续住在这里,上个月他买下楼上的一间法拍屋,现在正在重新装潢,那儿才是他的新房。

  这里是金优娜住过的房子,每个地方、每个家具都有她碰过的痕迹,她走得匆忙,没有带走什么东西,当时房东打算清一清租给别人,孟凡衷便央求老爸老妈租下来给他住,待他退伍后一年就买了下来,所以家具还是金优娜用过的家具。

  就连衣柜里还有她的衣服,他舍不得丢,他放着,有时会拿出来洗一洗、烫一烫再挂回去。金优娜的化妆品也还放在梳妆台上,有时候他会打开香水,闻着记忆里她身上的味道,他会用她用过的杯子喝茶,会用她用过的梳子梳头发,会用她用过的毛巾洗脸……

  孟凡衷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对金优娜的坚持会这么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甚至没有好好的说过一句情话,常常是拳头跟鲜血齐飞,哪来浪漫的耳鬓厮磨,可是他却没有办法忘记她。

  他曾试着要忘记她,可是效果不彰。也许是他不够努力,也许是她根扎得太深,反正她就是一直占着他的心,孟凡衷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够忘记她?也许要十年,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生下儿女后,也许是白发苍苍时……也许是至死不渝。

  他放任自己陷入金优娜的漩涡,但是他却还是个柔情万千的男朋友,他不让女朋友伤心,不让她起疑,甚至还顺了她的愿望娶她。

  他记得金优娜说过的一句话:不能跟心爱的人结合是最悲惨的!

  他不想让女友活得这么悲惨,孟凡衷看不惯人世间发生太多悲剧,反正真正的快乐早已离他远去,他再也体验不出快乐,但是犯不着拖别人下水,他可以成全别人的幸福。

  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金优娜呢?她过得怎么样?结婚了吗?也许有孩子了吧!过得快乐吗?

  “少年仔,要不要吃饭团,这是我亲手做的哦!”

  “谢谢!”接过阿嬷手中的饭团。他不容气的咬了一大口。

  数年如一日,他每天都会晨跑到山上做运动,这是个好习惯,能舒活筋骨、促进身体健康、呼吸新鲜空气。

  “少年仔,我今天好像有看到你的女朋友咧!”一个坐在石椅上的老公公说道。

  “不会吧!最近她都没跟我来啊!你看错了吧!”他曾带过女友来散步,可是她一来既没有早起的习惯,二来也没办法这样运动,她嫌累,他也不勉强。

  “我也有看到,不是现在这个,是以前那个。”其中一个老婆婆插话。

  “那更不可能。”孟凡衷咬着饭团笑道。

  他坐在山顶,望着沐浴在金色朝阳里的台北城,嘴里嚼着饭团沉思。

  今天他在山顶对我唱彭羚的小玩意耶!

  呀呼!我好高兴哦!

  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是爱的光芒吗?我是不是得到了他的心?

  我好想跟他说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他的原因:

  你还记得吗?在你读台向中的时候,有一次在公车上遇到一个没带零钱的女孩,你按了两次公车卡帮我付钱,那是我第一次来台湾,人生地不熟,可是你知道就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多撼动我的心吗?

  那时车很挤,很多人,有一只色狼对我毛手毛脚,我正想对付他。没想到你就转过身警告那个男人,大喊要报警,那时你的身影已经深深刻在我的心上了。

  孟凡衷,我爱你!从很早以前开始,我爱你很久很久了,你一定不知道,从你对我毫无印象来看,我就知道你忘记了,不过我不会生气,因为这是我可以甜甜回忆的一个小秘密,等我高兴再考虑要不要告诉你。

  亏他常自负天资聪颖、脑筋一流,没想到连认个人也不会,一直到看了她的日记后,才隐约记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那是发生在高二的时候,那天公车很挤,有个女孩因找不到零钱而挡在公车前面,他就排在她身后,而在他身后已经有很多赶着上课的学子纷纷抱怨,还是他先把公车卡插进机器里,连打了两次票,司机才放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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