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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救下美少年

  哒哒哒……

  是马蹄声,由远而近,数骑。

  接着是马车声,或者说马拉车较为妥当,一匹看似歪脖子的棕色老马拉着一辆两轮的小拖车,上面坐着个放荡不羁的疯和尚。

  他脚上一双露趾草鞋,穿着灰扑扑僧衣,乍看之下不怎么起眼,就是一个和尚,年纪嘛,当真看不出来,介于三十到五十岁之间,眉宇清秀带煞气。

  最重要的他不吃斋念佛,对菩萨颇为不敬,右手提着一坛酒,左手是啃了一半的烧鸡,神色惬意的哼着花街柳巷盛行的十八摸,一脚横跨车辕上,快乐似神仙。

  不过他也不是这行人的首领,只是个比牛马高一等的随从,在他面前身披丁香色绣凤凰展翅图样披风,骑马走在前的女子才是他该供着的菩萨,她一句话就能要了他的老命。

  “和尚,你可不可以别吃了,太难看了,一路上就看你吃个没完,活似饿死鬼一般。”在穿着丁香色披风女子身旁,侍女打扮的小姑娘忍不住开口,她看起来约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着红色劲装,有着武功底子。

  “素太久了,不吃补不回来,小夭月,你不觉得和尚我瘦了很多吗?全身皮包骨,缺少油水。”一副骨头架子,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身子轻得风一吹就飘走了。

  其实他挺有肉的,就是离他的标准差了些,君子不重则不威,他朝弥勒佛看齐。

  “不许叫我小夭月,从你口中一喊都像青楼里的小桃红,还有,你分明长膘了,把你脱光了往猪舍里一扔,哪分得清是人还是猪,宰了剔肉也上百斤。”那一身横肉着实可耻,就没见到瘦的。

  “啧啧啧!还调戏起和尚,是人是猪还不是得喂食,有劳小夭月了,和尚就靠你吃喝了。”大言不惭的和尚啃起鸡脖子,那牙口好得连鸡骨头都能嚼碎,不见吐骨。

  “想得美,自个儿找食。”夭月啐了一口。

  “和尚化缘,阿弥陀佛,施主施舍三口活命饭。”他双手合掌,做出佛门弟子的虔诚样。

  “我呸,你吃的是饭吗?给你一头老虎都能啃得只剩下皮。”他胡吃海吃,什么都吃,唯一不吃青菜豆腐。

  “那你打头老虎让和尚大饱口福,我估计还能吞下半头鹿。”他拍拍微凸的肚皮,表示海纳百川,再多也不嫌弃。

  “不要脸的和尚,你的脸皮也太厚了……”夭月都想打和尚了,被他气得不轻。

  “好了、好了,你们闹够了没,打出岭南一路上斗嘴斗到现在,也不怕吵了郡主。”一名黑衣男子冷峻沉目。

  十二龙铁卫之首龙一开口,其他两人讪然闭嘴,一个继续喝酒,一个横目瞪和尚。

  另一名男子一张脸像泡在水里的千年老木,阴沉沉,硬邦邦,从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无七情六欲,他冷然道:“看天边的云有点沉了,八成快下雨了,要么淋雨赶路,天黑前看能不能找到借宿的民家,否则就紮营吧!”乌云从东边飘了过来,黑鸦鸦的一片,一旦下雨,雨势不小。

  “你让我淋雨?”丁香色披风的女子终于开口,绵软的女声像乳燕娇啼。

  冷面男子神色依然未变,“这是不得不的考量,请郡主体谅。”他能力有限,没法弄出一间遮风蔽雨的屋子。

  艳如牡丹的女子一扬弯弯柳眉,“风沐功,你看本郡主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吗?若让本郡主受了风寒,你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父王砍,他这人脾气暴戾。”

  说自己亲爹暴戾真的好吗?这闺女是亲的吧!不是前世的仇人?众人为岭南王默哀。

  轩辕胜天是当今皇上唯一同母所出的兄弟,亦是当代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战马所到之处,敌人掷了武器跪地求饶,战功彪炳,攻无不克,一把红缨枪能连挑敌军十七名将领。

  当年他与皇上还是默默无闻的两名皇子,一文一武,不受重视的掩在太子和三皇子的光芒之下,先帝有十七子,他们是最不受注目的,被人当垫脚石踩在脚底下。

  谁知有一日异军突起,当有能力争位的皇子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时,被人以为只能当个小郡王的两皇子忽地展露峥嵘,一个善于谋略、运筹帷幄、收拢大半朝臣;一个精于排阵带兵、能征善战、赢得军民之心。

  两兄弟在无敌手的情况下,兄长轩辕赢天登基为登,弟弟轩辕胜天为一字并肩王。

  不过手足再亲也怕“功高震主”,在帮助皇上夺位并顺利成为一国之主后,为免日后兄弟互生猜忌,祸起萧墙,轩辕胜天花了数年时间为皇上平乱,稳固他匆忙坐上的皇位,而后请辞一字并肩王的封号,自请至当时最兵荒马乱、蛮夷林立的岭南镇守,为天子守国门。

  那时他是皇上最信重的人,也不曾有一丝疑心,对他自愿带着妻小前往蛮荒,皇上是既不舍又愤怒,认为亲弟弟怎么可以不信任自己,轩辕胜天不该去蛮人的地方受苦,他这个当兄长的还能容得下一位超品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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