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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我先做了防火线,我们的地太贫瘠了,想烧点草木灰肥,但是蜀地夏季太干燥,随便一点火有可能引发大火,为了确保火势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我先各往外移一亩,除去引火的草和树,只剩下烧不起来的泥土,再挖了一条沟注水,大火若失控了能及时舀水灭火。

  “而且以后爹和大哥也不用辛苦的挑水,有这条灌溉水沟,取水不辛苦。”

  其实宁知秋很大胆,根本是个赌徒,她全是靠赌的,在看到地上渗水时,她便猜测底下有条地下河流,她看哪里的泥土最潮湿便在那里凿井做帮浦,跟老天爷赌一赌运气。

  也许是穿越女的好运吧!真让她给赌对了。

  小时候她在乡下外婆家住过几年,那时候外婆家后院就有一个汲水的帮浦,她很喜欢玩水,整日在那儿压呀压的,直到多年后她还深深记在脑子里,想看有一天还要回去玩水。

  但是她十岁那年外婆过世了,三舅舅偷偷地把房子卖掉,一家人搬到城市里住,为了这件事,大舅舅和三舅舅闹得很不偷快。

  华胜衣惊讶问“你是怎么想到这方法的?”从地底取水……他还是第一回瞧见不用打井就能汲水,手一压就有水。 工部的那些老头子都该汗颜,一群自诩技艺超群的工匠却比不上一名小姑娘神来一笔的灵光乍现。

  “用脑子想呀!”难道脚指头能思考。

  她一脸的“你没脑吗?这种猫捉老鼠理所当然般的事还用得着想”的神情,好似他变笨了,问了蠢话。

  “在江南水乡,水车十分普及,你能想得到我不讶异,可是这些……”华胜衣神色略显困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从来不是笨人,应该能听出我的话意。”

  宁知秋闻言,面色一凛,收起自以为是的得意。“我很笨的,只会你看得到的,再多我也不行。”

  “很好,我希望十年后还能看见活着的你。”幸好她把聪明才智用在农事上,并未引人注目。

  也该庆幸宁知秋身处偏沅的川蜀之地,而非皇亲国戚云集的京城,要不她那些异于常人的巧思肯定隐藏不了,迟早会有人发觉她令人惊艳的才华,进而逼迫她做出不想做的事,危及社稷。

  “过两天我们要插秧了,你要不要来见识我们的插秧机。”方才的话言犹在耳,她一不小心又流露出沾沾自喜的张狂。

  “插秧?”不是播种吗?

  “先育苗,苗儿出青了再种入水田里,你们这里不是这样栽种的吗?”他们安阳一带早用上了,她娘有个陪嫁庄子种的水稻,本来也是撒种,但是收成不佳又耗时,她陪娘去看过后便问为什么不先育苗,发了苗不是长得快?

  庄头丁二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来年便用她的种法试种,结果,产量多了两成,而且收成早,还能多种一茬。

  那年起,庄子上的收成便是一年两获,稻米的产量提高好几成,后来周遭的田地一阵跟风,安阳县成了渔米最丰的县城,新上任的知县因税收增加而官升知府,连跳好几级。

  因为大家跟着抢粮,出锋头这事也是人人抢着想出名,种的人一多也就不晓得谁是第一个育苗插秧的人,所以“宁知秋”的名字不为人所知,在大伯父犯事前,她只是一名多病又惹人怜爱的闺阁千金而已。

  “什么是插秧机?”秧苗用插的?一看华胜衣双瞳如深潭般幽暗,她话到嘴边又带三分保留。“代替人力插秧的一个东西,很简单,一看就会做,不是别人想不到,而是大家还停留在播种法,只要育苗法一出,自然有人做得出来。”

  那时她没在安阳弄,因为她又不下田,那时侯她娘有很多佃农,交由他们去做就好,不用她费脑筋。

  “不会让人太关注的,牲畜在前头拉着走,它每走一步,勺子似的东西便会挖出五到七株的幼苗往泥地里一插,牲畜走得快就种得快,牲畜一慢也就跟着慢……”

  用的是早期的插秧法,不是现代的机械插秧机,对科技发达的现代农业而言,那是十分古老而原始的做法,早已不复见。

  “才刚说完你又犯。”她脑子里都装了什么?

  她振振有词的道:“好东西就该推广出去,你可以用在你们驻军的屯田上,你应该也分到不少土地吧!”

  依昭当朝律法,凡是驻扎在偏远地区的将士皆有土地配给,各自择地自行种植,土地归该名将士所有,但所产之粮食皆由军队依市价收购,充作当地驻军军粮。

  也就是说,自己吃的米粮自己种,无须等待朝廷提供,朝廷还会出银子购买,不亏待前方将士。

  “我没要。”转手就送人了。宁知秋惊讶,“为什么不要?”

  “因为我不需要。”他只有一个人,从小兵干起,由军营供饭,再来连续升级,这军饷够他用了。

  “难道你不打算娶老婆?”好歹存点钱娶妻生子。

  “成亲?”一抹冷厉滑过华胜衣眼底。

  他定过亲,但是……

  浅淡的暗色如附骨的毒针,悄然的扎人心底,曾经意气风发的脸孔,如今已是满脸风霜。

  “华哥哥,你在冷笑吗?”给人秋蝉遇冬萧瑟的感觉,害她心口也跟着一阵发酸。

  “你话太多了。”一张小嘴老是张张阖阖没个停歇。

  “哪有话太多,我……”啊!星星在飞……

  “小心——”她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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